【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綜合報導)近年來,中、韓兩國在雙方有爭議的專屬經濟區上,時常發生爭奪漁場資源衝突。16日下午,一名中國漁民在韓海警執法過程中,被橡皮彈擊中后救治無效死亡。
據《韓聯社》報導,一名被指非法捕魚的中國船員,被韓國海警發射的橡皮彈擊中死亡。報道說,事發於16日下午3時,在韓國西南部全羅道對開的海域,韓國海警發現一艘載有30人的中國漁船捕漁,因此上前搜查。雙方發生衝突,一名44歲中國船員,左胸被韓國海警的橡皮彈擊中,經搶救無效死亡。
海警方面介紹,當日下午3時許,在韓國全羅南道新安郡黑山面紅島以西北90公里海域,發現了30餘艘非法捕魚的中國漁船。海警前往查扣漁船時遇到了漁民暴力反抗,這些漁民用鐵扦、鋼鋸、刀等凶器對付韓國海警。
近日隨著漁季來臨,成群的中國漁船「全副武裝」進入韓國海域非法捕撈,令韓國海警深感頭痛。上月24日在濟州市遮歸島以西的韓國專屬經濟區內,有10餘艘中國漁船非法捕撈作業,海警前往輯查時遇到了罕見的暴力抵抗。
據悉,自2004年以來,中、韓兩國漁業衝突不斷,曾發生過多起事件,截止到目前為止,已造成4人死亡,15人失蹤,1人受傷的慘劇。
2004年7月8日,一艘中國漁船被韓國貨輪撞沉,一人死亡;2008年4月7日,一艘中國漁船被韓國貨輪撞沉,6人失蹤;2010年9月1日,一艘中國漁船被一艘韓國商船撞沉,8人失蹤;2010年12月18日,一艘韓國巡邏艦衝撞中國漁船,造成一死一傷;2010年12月28日,一艘中國漁船被一艘韓國商船撞沉,一人失蹤;2011年12月12日,一名韓國海警在扣押中國漁船時被船員揮舞的玻璃碎片刺傷身亡;2012年10月16日,一名中國漁民被韓國海警橡皮彈擊中死亡。
為何中韓海域糾紛不斷
對於近年來中、韓海域糾紛不斷,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著名學者何清漣曾發表評論文章,她表示,在海洋資源有限和其他複雜的背景下,被生存焦慮煎迫的中國漁民不得不遠洋捕撈,而這種捕撈越來越頻繁地成為中國周邊外交的燃爆點。而這個問題牽涉到兩個層面:一是國家海域主權;二是漁民的身家性命。對於對於漁民來說,一旦失去生命或在衝突中致殘,這損失於其個人及家庭來說則是百分之百,網上那些民族主義情緒鼓噪者們不需要支付任何代價。
何清漣詳細分析了中國應該「反求諸己」而中國媒體又不敢「大聲」報導的問題:
首先,近海捕撈成為不可能,是中國近岸過度開發所致。
2011年11月27日作為中國「大外宣」主力艦之一的《國際先驅導報》,發表「旋渦中的中國漁民:中國近海無魚頻遭外艦追逐」,文章指出,漁民「失海」問題日益嚴重,面對近海生存空間萎縮,中國漁民赴遠洋捕撈成為突破的方向之一,漁民「失海」問題日益嚴重。中國漁民與韓日產生的涉外漁業事件,則往往涉及進入有爭議的海域。
其次,漁民進入有爭議的海域到底是誰的錯?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一國可對距其海岸線200海里(約370公里)的海域擁有經濟專屬權。「旋渦中的中國漁民」一文談到,中韓等國照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談判之後,和別國以海域中間線劃定了漁業線,在近海無魚的生存危機下,有漁民不時跑到已划屬韓國和朝鮮海域的漁場盜捕,使得漁業糾紛事件頻發。
何清漣表示,「漁民心目中的中朝兩國海上分界線」不等於事實上的分界線。
按照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一國領海不得多於12海里;除此之外,在領海之外還可規定臨接區,在臨接區內一國可立法規定防制有關移民、海關等違法行為。分析指出,按照國際公認的領海和臨接區規定,中國的漁船其實是越界進入韓國依法可處置違法行為的臨接區,這種做法都屬於侵犯主權。
第三,是中國人不太當作「問題」但卻已殆害自身的問題,即海洋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問題。
據中國漁業互保協會工作人員向《國際先驅導報》介紹,目前在韓日專屬經濟區產生的漁業糾紛,偶有非法無許可證捕撈的案件,大多數情況下是「技術違規」。所謂「技術違規」一般包括,捕魚用的網眼,或者魚撈日誌不符合規定等等。
何清漣指出,中共當局應該向漁民普及漁業捕撈的可持續發展知識並立法加以限制。美國、日本等國早就對捕魚設有相關規定,多少重量及尺寸以下的魚不能捕撈。中國上古時期,漁民就知道漁網不能過密,否則就會威脅到小魚的生長,導致來年無魚可捕。
鑒於以上三個問題,何清漣認為「只依靠同情中國漁民,在網上發射民族主義炮火圍剿周邊國家,不僅於事無補,反而有害。」
有網友表示,中國近海競爭太激烈,漁網織得那麼密,簡直是要將魚類趕盡殺絕了。撈完了近海就撈過界,多為生計所迫,出一趟海成本那麼高,不撈點東西回來肯定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