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4日電)張姓大學生被控跑著追垃圾車時,不慎撞上婦人致重創成植物人。法院審酌張男願賠償新台幣70萬元,宣告緩刑。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張男被控在去年3月趕著倒垃圾,拿著垃圾跑跳,跨過停車場欄杆,卻和路過的六旬徐姓婦人撞個正著,導致對方頭撞地,造成頭部外傷顱骨骨折併發顱內出血等重大傷害,陷入深度昏迷、植物人狀態。
等張男倒完垃圾,發現徐婦倒地不起,緊急請家人報警將對方送醫,張男事後遭檢方依涉犯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並願賠償徐婦家屬70萬元,法官審酌他僅因急著倒垃圾,一時疏失而肇事,犯後態度良好,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4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