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3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台北3日電)壹週刊報導,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花錢買官。台北地檢署今天指出,已簽分他案,併由黃季敏涉貪案承辦檢察官偵辦。
報導指出,黃季敏透過一名政府高官牽線,花新台幣1000萬元走「夫人」路線,把錢送進官邸,才能由消防署副署長的位置,被前總統陳水扁拔擢為消防署長。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表示,已另為分案,併由黃季敏涉貪案承辦檢察官。
另外,報導中指稱檢調搜索黃季敏位於忠孝西路的套房時,搜到黃與某女子的私密用品,並指該女子為黃季敏的「小三」。檢方表示,這部分與案情無關,不予回應。
黃季敏被控任內涉及採購案收受回扣。檢調8、9月間展開3次搜索行動,在黃住處及辦公室查獲超過20塊、重逾18公斤的金塊,以及7條金飾、現鈔300多萬元及多種外幣,並扣押他匯往新加坡的3500萬元。
檢調8月底約談黃季敏、黃妻陳素霞及胞兄黃文宙、3名承辦公務員及廠商等22人,黃季敏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黃季敏在檢方多次偵訊時否認收賄,強調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