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日電)台灣免簽赴美最快在11月可上路,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陳經銓說,民眾未來只需先上網簡易填寫電子授權表格,5分鐘可完成。
美國可望今晚正式宣布台灣為美國免簽計劃國家,台灣民眾最快在11月可享90天的赴美觀光和商務免簽證待遇。
陳經銓表示,未來民眾申請赴美免簽,必須是持有中華民國戶籍和晶片護照的國民才符合赴美免簽資格,且須上「電子系統旅遊授權」(ESTA)登錄申請,嬰幼兒也須登錄。
他指出,電子旅遊授權資料填寫較以往簡易許多,民眾只須用英文填寫個人基本資料、護照資料、旅遊訊息和停留航班資料等,大約5分鐘即可填畢,民眾尚需繳交14美元的資料處理費和許可工本費。
此外,陳經銓提醒,申請赴美免簽資格必須是有戶籍國民,在護照基本資料頁上會註明身分證字號;持中華民國護照卻無戶籍的僑民,仍須到僑居地的大使館申請美簽。
陳經銓說,外交部自民國97年發行依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規範建置的晶片護照,目前在效期內發照量達500萬本,在現行流通的有效護照中占46.09%。
陳經銓表示,首次申請晶片護照的民眾必須到領務局、外交部中南東部辦事處或戶籍地縣市戶政事務所確認人別,再次申請護照的民眾則按一般程序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