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台北巿刑警林宏銘被控教唆胞兄打傷媒體主管顏冠得,由於顏冠得日前遞狀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今天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顏冠得7月間在台北巿林森北路一家酒店門口前遭一名男子從後方拳打腳踢後,被拉到樓梯間痛毆,他就醫後報案;辦案人員循線查出男子林欽風涉案,林欽風後來由胞弟林宏銘的兒子陪同到警局說明。
顏冠得向警方控告林欽風傷害、林宏銘為教唆犯,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8月下旬開庭,傳喚雙方到庭並勸和解。
檢察官日前收到顏冠得遞交的撤回告訴狀,今天將全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