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軍案宣判 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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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9月24日訊】前重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王立軍,被以徇私枉法、受賄、叛逃和濫用職權等4項罪名起訴并開庭之后,9月24號周一一早,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王立軍被判刑15年。

當天,大批公安在法院外圍把守,架起了封鎖線,有人說,無法接近。好了,我們將繼續持續為您追蹤報導后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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