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導斌:成熟的民主與暴力是不兼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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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9月23日訊】暴力一直是困擾中國幾千年的一個特別突出的問題。中國秦朝以下的二千二百餘年歷史常常被稱為治亂循環,每一個王朝的興起和被推翻,無一例外都是取決於暴力的比拚。一個王朝短的十幾、幾十年,長的兩百餘年就會傾覆,然後是短則幾年、十幾年,長則幾十上百年的戰爭,中華在完備的皇帝專制與完全的無政府之間搖擺。只有朝廷能正常執政,百姓才能過幾年太平日子,一旦政治權威衰敗,戰亂繼起,各路軍閥分別僭取國政大權,軍事強權走馬燈似的輪換,江山殘破,玉石俱焚,生靈塗炭,人民盈千累萬轉死於溝壑,中華各民族好不容易發展和積累起來的一點點文明成果,轉眼化為灰燼。戰爭結束,百業俱廢,一切都得從頭再來。被西方的堅船利炮強行送進現代後,更是內憂外患不斷,不足兩百年間,迭經鴉片戰爭,洪楊之亂,甲午戰爭,義和團,八國聯軍,辛亥革命,軍閥混戰,共產黨學舌蘇聯鬧革命,國共內戰,土地革命,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八九事件……一部中國現代史,暴力是真正的主角。

歷史進入21世紀,雖然大的內亂沒有發生,但由貧富差距拉大和官民衝突等因素誘發的恐怖性事件卻呈現日益升級的趨勢,楊佳殺警案、錢云奇爆炸案、錢云會慘死案……惡性案件接連發生,微博上凶訊一月數傳。伴隨暴力活動的日益頻繁,非理性手段在官方和民間似乎成為對付利益對立方時的常用手段,因而獲得了某種「正當性」。城管、警察以維護秩序作為必須使用暴力的理由,民間維權活動中也不乏視暴力反抗暴政壓迫為「正義」之士,網絡上更是把用炸彈和汽油瓶殺死官員、乃至砍死無辜平民和警察的賀龍式罪犯稱為「英雄」,這次得到官方默許的保釣遊行在西安、青島等城市演化為騷亂,在愛國的招牌下上演一幕幕「打砸搶燒」的全武行……,被於建嶸先生稱為「洩憤事件」的暴力活動在今天中國大陸呈現越來越頻發的趨勢。人類歷史翻開了新的一頁,中華卻似乎仍然為數千年來的治亂循環慣性所左右,世事輪迴,前事難料,展望國家民族前途,不免讓人對未來憂心忡忡。

治亂循環,充滿暴力和血腥的歷史,長期以來被關起門研究國史因而難免短視的史學家認為是中國所特有的。實際上並非如此。當代以研究人類文明史著稱於世的塞繆爾•P• 亨廷頓認為,暴力衝突在歐洲、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各國歷史上都曾十分普遍地存在,除美國加拿大等極少數新興移民國家,世界上有悠久歷史的其餘絕大多數國家和民族,其歷史記載中都存在頻繁的暴力衝突和政權更替。人類千百萬年來的歷史,大可稱為暴力與文明的交替史,而伴隨世界各國的現代化歷程,這種暴力與文明的兩極搖擺,不是少了,反而更為常見。

對傳統社會中頻頻發生的暴力行為,亨廷頓認為,這是由於政治權威衰敗之後,政治制度出現權力真空,使得暴力和軍人有機會填補。至於各國現代化進程中的暴力現象,雖然在出現暴力這點上與傳統社會沒有區別,但誘發暴力的原因則有所不同。以民主為特徵的現代性本身是穩定的,是理性的和非暴力的,但現代化(或民主化)卻可能遭遇極度的不穩定。現代化過程之所以容易滑向不穩定,主要是政治參與擴大後,許多國家缺乏制度性的力量去約束。由於「缺乏有效的政治制度去調停、昇華、緩解各團體的政治行動」,導致「各種社會勢力相互赤裸裸地對抗,沒有什麼政治制度也沒有一批職業政治領袖被公認或接受為調節各團體之間衝突的合法中介。同樣重要的是,在這些團體中,對於什麼才是解決它們之間衝突的合法而權威的途徑,亦不存在共同的認識。政治參與的獨特形式就是把暴力與非暴力、合法與非法、脅迫與說服結合起來使用的群眾運動。群眾社會缺乏能夠把民眾的政治願望和政治活動與他們領袖們的目標和決定聯繫起來的組織結構。」(塞繆爾•P•亨廷頓:《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P163。)

1911年之後,民國失敗,國家被拋進暴力漩渦,這段歷史常常被解釋為民主不適合所謂中國國情的例證,亨廷頓的理論有助於對這段代議民主的短暫實踐史進行更深刻的反思。民國代議制之所以失敗,一個原因在於當時的民主派忽視了全國性制度建構,袁世凱的中央政府虛弱到無法統一全國軍隊,無法順利拿到稅收,自然也無力向國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務,更無法維持一個民主體制;另一個原因在於,民國政府是個少數人參政的政府,袁世凱的「芯片」只有處理傳統官僚和士人精英等極少數人參政的容量,一旦遇上各省自治和洶湧澎湃的群眾運動,當有更多更大的信息量迅速湧入後,它就會死機。現在反思這段歷史我們可以得出一個不同於共產黨的結論,不是民主不適合所謂的中國國情,也不是治亂循環是中華獨有的歷史規律,而是在民主化過程中舉國上下缺乏如何組建一個民主共和國的共識,沒有認識到強大的制度性力量對穩定民主化進程的保障作用,政府管治無力,只能任憑各種高度政治化的社會勢力任意出沒於政治領域,軍隊只是高度政治化集團中的一個,而且是諸多政治勢力中組織最嚴密動員能力最強的一個,只有當後來遇到比軍隊動員能力和組織化程度更強大的國共兩黨時,軍隊才退居次席,而在沒有遇到兩大集權政黨之前的十餘年間,軍隊就是國家舞台上的當然主角。這應該是軍人幹政,暴力登上前台的深刻原因所在。

與馬克思、列寧等人視暴力革命為解決階級對立和衝突以建立美好世界的有效手段不同,亨廷頓和弗朗西斯•福山等當代政治學家在對人類歷史進行更為宏闊深入的研究後認為,暴力鬥爭並非如馬克思所稱是歷史進步的動力,暴力對文明是破壞性甚至毀滅性的,是負面價值,好國家好社會和文明進步不是來自於鬥爭,而是來自於理性的辛勤建設,文明的進步則主要來自於競爭。專制獨裁等傳統壞國家在向民主國家轉型時,強大的制度化力量遠比單純的破壞更重要。如果缺乏必要的制度建構,在已有的專制獨裁政權垮台後,國家不是自動進入自由民主,更大的可能性是國家解體,陷入內戰和混亂,國民不僅沒有機會安享自由和經濟發展,反而可能像許多非洲國家那樣,連防治瘧疾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務都苦於無人提供,即使僥倖實現了民主,這樣的民主也很脆弱,很可能會像阿富汗、索馬里等國家那樣,倒退回無政府狀態,或像南美許多國家那樣停滯在專制與民主之間的某個灰色地帶,人民享受不到現代社會福利,國家經濟和公共事業也難以發展。

害怕國家動亂,恐懼整天活在槍炮聲中惶惶不可終日,這應該是中國許多國民寧肯忍受一黨專政,而對民主持觀望態度的重要原因,也是一黨專政之所以還能繼續下去的深刻原因。在戰亂預期與民主預期兩者間,具有沉痛而深刻歷史教訓的民族,往往會優先選擇避免前者。這種選擇實際上是一種理性的選擇,因為戰亂和脆弱的政府對民眾的危害,對文明的損害,極有可能遠甚於專制獨裁。

然而,因為恐懼於民主化過程中可能爆發的內戰,就把動亂與民主劃等號,斷定不僅民主化過程必定是戰亂頻仍的痛苦歷程,而且民主建成後的政府也必定虛弱無力,不可能提供公共安全,因此壓制民主,阻擋民主,則是對民主政治的無知。丹麥等穩定成熟的民主國家向世界做出的示範是,具有現代性特點的民主國家,是具有廣泛共識和合法政治權威,同時具有穩定而完善的制度的政體。只有這樣的政體才經得住民眾廣泛的政治參與而不至於崩潰。它不排斥反政府力量。相反,民主的優點在於能用妥協化解政治衝突,因為妥協而具有極強的兼容能力,能把反體制力量吸納進體制之內,轉化為於公共福利有益或無害的力量。民主國家不是政府消亡,也不是政府什麼都管,而是政府權力有限。但政府權力受到限制不等於政府軟弱無力,受民眾授權範圍約束的政府仍然是強而有力的,能把來自民意代表機構的決策轉化為國家行動,能為國民普遍提供安全和社會保障等完善的公共服務。民主國家不是暴力治國,而是意見治國,政府治理國家主要不依靠強制,不依靠讓國民恐懼而不得不服從,而是保障更廣泛的自由,讓國民因為認同而自願服從。國家不是什麼實現階級統治的暴力工具,而是兼容各個不同階級和平博弈的政治平台。民主社會是理性主導的社會,所以律師和法官等以理服人的職業,比通常表現為以力服人的軍隊和警察更受尊重。

中國當前的矛盾和衝突,如果代入階級分析公式,可以理解為政治參與擴大後,原有體制對新的政治力量缺乏兼容能力,以至於溢出體制的新生政治力量必須依靠溢出體制的手段來表達自身的利益訴求。共產黨雖然以工人階級政黨自居,自稱代表了以工人和農民組成的「工農聯盟」為主體的「勞動人民」的最廣泛利益,然而,事實卻是,中國當前以工人和農民為主要成員的底層社會,正是共產黨63年執政期間製造出來的。龐大的貧困人口並非像宣傳所稱來自於先天貧窮,共產黨只是他們脫貧致富時的恩人。恰恰相反,執政黨並非什麼人民的大救星,而是應該為存在龐大的貧困人口承擔責任!這些人的貧困是因為其群體利益和政治地位沒有為這個體制所吸納,長期處於被忽視和受剝奪所導致。

這些年來,當局大力培養中產階級,但是,無論是在全國人大、政府機關、中共中央、全國政協,還是地方人大、政府、黨委和公、檢、法等握有實權的權力機關中,都既看不到真正的工人和農民,也看不到中產階級或其代表主政或參政。這個體制實際上是把底層和中產階級排除在外,同時還將其排除在國有企業決策層之外。現行體制中志得意滿的是共產黨權貴和資本家富豪。這個從前蘇聯照抄照搬來的體制,它的程序不是為各階層平等而廣泛參與政治的目的而設計的,而是專為一黨專政順利統治一切而設計的。它雖然號稱要擴大執政基礎,但直至今日,中國大陸的政體仍然屬於由絕對少數的精英控制眾多人口和各階層的體制,占人口絕對多數的社會成員被排斥在體制之外。近十多年來「紅色資本家」進入共產黨,進入人大,進入政協,由此產生了權力與資本聯姻的體制,其所制定的法律和政策,嚴重傾向於保護和擴大共產黨權要和富人的機會與利益。這樣制定出來的法律政策,不過是將處於金字塔尖的權要豪富階層的予取予奪加以「「合法化」、「正當化」。

國民被自己國家的法律、政策和權力機構所歧視,尊嚴受到侮辱,利益得不到保障,甚至慘遭踐踏——連熟睡中國民的房屋都隨時可能遭到強拆,民憤怎麼能不被激起?與民眾利益嚴重對立甚至以侵害民眾為目的的體制如何能得到民眾的支持?得不到民眾認同和支持的體制如何能單純依靠暴力維持穩定?當農民的承包地宅基地被侵佔或盜賣,當夏俊峰等小攤小販在街頭做點小生意都會橫遭毆打和沒收,當成千上萬訪民有理無處講有冤無處伸,暴力自然而然成為對抗巧取豪奪的唯一選擇!因為現行體制封死了所有朝向正義的通道,對於所有沒能進入體制的群體成員來說都難找到正義:立法被排斥在外,執法被排除在外,司法得不到公正裁決,也沒有違憲審查等救濟管道,更不能通過遊行示威等行使權利的文明方式要回公道。普通公民一旦受到不正義對待,任何抗拒都將付出更高的代價,成本最低的方式居然是忍氣吞聲!在民主社會,正義本是政府資以爭取民意支持贏得合法性而必須免費提供的公共產品,對於中國大陸的普通民眾,無論是沒有官權可資借重的普通中產階級成員,還是人數龐大的底層,正義現在成了最為稀缺因此也是最為昂貴的資源,經常是可望而不可得。普通公民受到不公正對待後要恢復正義,常常除了以死相拚外,實際上別無選擇!

當前,可以說不論體制內外,除極少數既得利益者,公眾多已認識到現在這種從前蘇聯照抄照搬來的體制根本不適合中國,也不適合人類。中國必須改變,否則前途堪憂。然而,中國到底該如何實現民主轉型?道路和方法可說見仁見智。但是,民主轉型肯定不是如某些暴力革命信徒所斷言的,僅僅只是把一個專制獨裁政府推翻那麼簡單。破壞一個舊世界,並不等於就能建成一個新中國。當我們把眼光只盯著如何破壞的時候,國家極有可能再次滑向上世紀民國時期軍閥混戰的局面。為了順利推進民主,同時為了防止歷史悲劇重演,有兩點也許可以成為共識,這就是:一,現行體制必須迅速進行改革和擴容,在體制外怒目圓睜的龐大底層和中產階級的政治要求必須在體制內得到妥善安排;二,必須建構防範暴力再次成為主宰中國大陸政治的制度和全民共識。

人類歷史上,暴力在迫不得已需要自衛的時候常常被視為正當和必要的,推翻異族壓迫和殘暴統治的武力有時被用來給所有形式的暴力作正當性依據。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民主政治是理性主導的政治,暴力與成熟的民主是不兼容的。民主化不等於暴力合法化。雖然不否認暴力對顛覆一個專制政權通常會比非暴力更有效,但像美國獨立戰爭那樣用非理性手段導向理性目標在人類歷史上只是小概率事件,很難希望在中國會出現這樣的奇蹟。中國歷史有非常頑固的治亂循環的慣性,要克服這種慣性力量,在完成民主化轉身後讓國民享有民主的諸種福利,而免於陷入非洲式無政府和上世紀民國期間(拉美式)軍頭專制的陷阱,也許在民主尚未成為事實之前,就有必要為應對民主化進程和民主後可能出現的混亂有所準備。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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