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19日訊】 最新新聞:東海開漁萬船齊發,千艘將奔赴釣魚島——老楊頭:看過我的《致命武器》沒有?沒想到當初發明的用來解放台灣的「致命武器」——萬艘漁船齊發奔赴台灣島,竟然應驗在釣魚島上了。2004年完成的致命系列三部曲幾乎把後來八年發生的事都寫了出來,你竟然沒有看過?如果沒有看過,不用接著看這篇文章了。
中國公民根據憲法行使自己的遊行示威權利,表達對日本軍國主義的憤慨與愛國熱情,合理合法。這種遊行,不管對象與內容為何,不管你個人是否贊成,都受憲法保護,大家應被理解。我今年去過韓國與日本,都看到他們有人在舉行類似的遊行示威,其中包括日本右翼,竟然要求復活軍國主義。但他們的遊行權利也得到了日本憲法的保障。
但是,這兩天大陸的反日愛國遊行隊伍中出現了打、砸、破壞等行為,這些行為不但不受憲法保護,且是違法亂紀,必須制止,並按司法程序繩之以法。釣魚島危機本為日本挑起,中國在道理與道德上都佔了優勢,但一些「愛國者」卻幹出了親痛仇快的事:日本國內目前公民的生命與財產都受到保護,中國卻出現了違法打砸情況,很多小生意人的財產遭破壞;釣魚島海域目前風平浪靜無戰事,中國卻被少數愛國者的極端行為撕扯與分裂。
怎麼辦?雖然已經說過不再就此發表評論,但出現了我不願意看到的另外一種極端,我必須說兩句:愛國不能被綁架,但遊行同樣不能被少數人的極端行為綁架。前段時間不同意見的人士被說成是「漢奸」,遊行出現問題後,又目出現了一邊倒地以遊行中出現的打、砸來一棍子否定遊行,甚至有人借此來貶低中國人的素質。如果此情況蔓延,一定會有指責中國人不配享受憲法賦予的遊行示威權利,從而為他們繼續剝奪中國人的這一基本人權找到理論依據!
愛國活動變味,原因有很多。我們中有些人也許不主張大家為此事上街,甚至我們有些知識分子根本不關心釣魚島是誰的,但所有的中國人大概都會關心我們個人的權利吧?例如我們已經擁有的這篇廣袤土地上的環境污染問題、私人財產不被隨便侵佔與強迫拆遷、公民有表達意見與出版的自由等等。可正因為這樣,我們才應該給這兩天上街的愛國者一些理解與支持啊。這難道不是同樣的道理?
然而,愛國遊行中畢竟出現了打、砸與破壞公私財產違法行為,怎麼看?我認為出現這種情況的最大原因不是公民素質低,而是公民社會不健全,缺乏民間組織!
西方的遊行幾乎都有發起人或者有組織的,他們負責申請遊行、規劃路線與場地,與警察溝通、合作,還負責現場維持秩序,甚至把那些混進來的不遵守法律與規則的人請出去,避免「一個老鼠壞一鍋湯」。就拿最近香港的反洗腦大遊行來說,堅持了十天,秩序井然,幾乎沒有違法亂紀的現象發生。
這一切當然同公民的素質有關,尤其同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權利——例如遊行示威時的素質大大有關,可是,公民遊行示威的「素質」難道不應該在實踐中得到提高嗎?你平時根本不允許任何遊行示威,公民必須得在遊行示威中才能得到提高的「素質」如何提高呢?這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啊,真不懂?這幾天很多上街的孩子根本不知道上街遊行是公民的權利,但遵守法律也是公民的責任與義務。我們一直說「國民教育」,這才是最重要的國民教育啊!——我們根本沒有搞懂,還要推廣到香港?我呸!
當我看到一些知識分子把這次遊行示威中出現的打、砸、破壞行為歸結為公民素質太低並痛心疾首的時候,我真是痛心疾首了!一些平時主張公民社會與公民權利的知識分子一看到遊行出現這種情況,立即陷入公民素質的陷阱,實在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知道中國,卻對西方當今的各種遊行缺乏基本的瞭解。你們的素質,確實需要提高!
長期以來,可中國打壓公民社會,不允許民間組織和NGO 成立(謝天謝地,廣東已經在試點,同意成立民間組織),而且更有意思的是,事先申請的遊行幾乎從來不被批准,結果呢,弄得這幾次的愛國遊行都是不知道姓什名誰的人在網絡上發起,參加者很多都是「純自發」,參加前不知道要幹什麼,也不知道需要遵守什麼紀律,目的何在(遞交請願信,還是讓國際輿論看到)。沒有負責任的組織者與發起人搞起來的「烏合之眾」,首先容易被一些暗中操縱的力量控制,綁架愛國力量;其次容易被混進來的少數壞份子搗亂;再次,容易被極端情緒牽著走,所謂廣場效應。
而這些,都是可以靠公民社會,靠自發的公民組織來消除的,是政府可以做也只有政府可以做的最重要的事。愛國遊行中出現的打、砸與破壞不能歸結為公民素質,更不能就此否定公民的遊行示威權利。出現這類情況,是和國家執政方式有關,政府相關部門應該負責,應該認真反思,健全公民社會,允許成立公民組織與NGO,保衛釣魚島,也捍衛我們的個人權利!中國的未來會更好的。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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