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電價 經長:該負最大責任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9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7日電)電價調整一波三折,原預定12月10日進行第二階段電價調整,確定緩漲,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談到電價政策,坦言除經濟部該負責外,自己也該負最大責任。

經濟部晚間舉行記者會,由施顏祥主持,親自說明電價緩漲政策後續配套措施。

行政院長陳(沖)今天下午宣布,考量經濟環境、民生狀況,決定12月電價緩漲,直到明年夏月電價結束(10月1日)再調整。

至於明年10月經濟情況若未改善,電價調整政策是否又會變動,施顏祥強調,不希望看到這種情況發生。

他說,由於國際環境險峻、歐債問題未紓緩及美國啟動第3波貨幣量化寬鬆政策(QE3)等因素,造成國際原物料價格波動,影響油電成本。

施顏祥希望,上述狀態為短期情況,並強調經濟部會盡最大努力讓經濟好轉。

另外,施顏祥今天在記者會中也重申實施電價緩漲後續3項配套措施,包括持續進行台電經營績效改革、研訂浮動電價制度及逐步減少台電政策性負擔等方式。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