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通過外資法 限制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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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9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7日專電)緬甸國會今天通過外國直接投資法(FDI),廢除最低投資金額500萬美元的限制。但是在農業、畜產業等,仍限制外資持股比例最高不能超過49%。

緬甸媒體「伊洛瓦底江雜誌社」(The Irrawaddy News)今天報導,兼任投資工業發展委員會成員的國會議員溫歐(Win Oo)表示,為保護本地企業,限制產業包括農業、畜產、離岸漁場等,外資持股比例最高只能49%。

但溫歐表示,官方不希望外資再因500萬美元投資下限感到困擾。

報導指出,投資下限500萬美元,是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成員國中金額最高的,柬埔寨、寮國、菲律賓與泰國在某些重要產業僅有很少的投資限制。

根據報導,新外資法也規定外資產業必須雇用的當地勞工比例,整體員工必須有50%是緬甸人,未來兩年將提高到75%。外資必須協助當地商業合作夥伴,把技術轉移給當地員工。

緬甸正進行政治經濟轉型,許多人需要工作機會,有些經濟專家認為,外資法不應有任何限制,才能鼓勵更多外資到緬甸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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