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6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6日電)環保署今天修正「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調降應補繳空污費申請分期付款門檻金額,從30萬元降至10萬元,以簡政便民。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這次主要將歷年審查、查核所遭遇及公私場所反映問題,進行相關條文修正,使規定更合理及符合實際。
環保署說,修正內容包括經主管機關核算後,有溢繳固定污染源(不含營建工程)空污費新台幣2000元以上者,可選擇抵扣下次應繳費額或申請退還;另調降應補繳空污費申請分期付款門檻。
另外,有關固定污染源(不含營建工程)空污費部分,環保署表示,配合政府電子化及簡化申報作業,修正公私場所應全面採用網路方式申報空污費,鼓勵業者減少使用紙張;排放量較小的公私場所,可從每季申報申請調整為每年申報1次,減輕業者行政作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