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檢察總長黃世銘今天對週刊刊登「林益世喬都更案向廠商索20顆裸鑽」的報導指出,報導者應自行負責,所以不予澄清。
壹週刊今天報導,特偵組調查發現,一家建商曾請託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協助通過都更案,林益世向建商索賄新台幣1億多元,並言明以20顆裸鑽支付。未料,林益世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索賄案日前爆發,導致建商準備好的裸鑽還沒送出。
另刊登檢察總長黃世銘及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照片,並以文字解說指黃世銘領軍的「特偵二班」至今仍不約談副總統吳敦義的小姨子郝英嬌恐有畫地自限的嫌疑。
黃世銘指出,週刊報導部分,報導者應自行負責,所以不予澄清。
陳宏達則說,週刊未向特偵組求證,卻在文中以「特偵組調查發現」等語,這是不實報導,他不予證實也不回應。
另外,黃世銘指出,陳宏達不滿壹週刊上週刊出「司法改革倒退走」一文,指摘特偵組在「大選期間偵辦宇昌案時,發了極大力氣傳訊證人,收集證物」等情形。陳宏達為此在27日投書給壹週刊嚴正駁斥,對方表態今天會刊登投書內容,但只刊2行。
陳宏達指出,絕無週刊所指「在大選期間發了極大力氣傳訊證人」,企圖影響選情的情事,這是汙蔑不實的言論,他對壹週刊事先不經詳實查證,事後又不予平衡報導,認為週刊欠缺新聞專業、淪喪新聞良知,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