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7日電)法務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受刑人生病時,由輕到重有4種處理方式,以政治理由保外醫治,違反法律規定。
法務部表示,受刑人生病時,依照病情程度輕到重,有4種處理方式,分別是在監就醫、戒護外醫、移送病監治療、保外醫治。保外醫治不能浮濫,否則無異變成「變相假釋」,假治療之名而真釋放。
法務部另指出,外界不應擅自批判衛生署桃園醫院及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的醫療水準,目前仍以單一醫院內進行團隊聯合診治,對前總統陳水扁的健康照護最為有效,且保外醫治與戒護外醫不同,目前陳水扁的健康狀況尚未達保外醫治程度。
法務部呼籲,陳水扁能否保外醫治應遵守法律規定並尊重醫療專業及相關診斷證據,外界不應讓此議題無限上綱;法務部秉持保障人權理念,會顧及人權及人道,但不能帶頭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