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8月26日訊】【導讀】包公案-龍圖公案(又名《百斷奇觀龍圖公案》、《龍圖神斷公案》、《包公七十二件無頭案》),作者不詳。本書以百則故事情節敍述包公四處巡行斷案丶精察決獄的故事,反應了包公在斷案時表現出的超異智慧及包公的秉公執法,清正廉明和剛直不阿。通過包公審理過的一系列「人命」、「姦情」、「盜賊」、「爭占」等類案件均得以昭雪,完整全面的塑造了一個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本書故事情節曲折,內容廣泛,對當時的社會生活作了生動而深刻的描繪。書中雖是沿襲了《包孝肅公百家公案演義》的部份情節,但仍值得一讀。
(接上篇)
第四十八則 啞子棒
話說包公坐廳,有公吏劉厚前來復稱:「門外有石啞子手持大棒來獻。」包公令他入來,親自問之,略不能應對。諸吏遂復包公道:「這廝每遇官府上任,幾度來獻此棒,任官責打。
爺台休要問他。」包公聽罷思忖:這啞子必有冤枉的事,故忍吃此刑,特來獻棒。不然,怎肯屢屢無罪吃棒?遂心生一計,將啞子用豬血遍涂在臀上,又以長枷枷於街上號令。暗差數個軍人打探,若有人稱屈者,引來見我。良久,街上紛然來看。
有一老者嗟歎道:「此人冤屈,今日反受此苦。」軍人聽得,便引老人至廳前見包公。包公詳問因由,老人道:「此人是村南石啞子,伊兄石全,家財巨萬,此人自小來原不能言,被兄趕出,應有家財,並無分與他。每年告官,不能伸冤,今日又被杖責,小老因此感歎。」包公聞其言,即差人去追喚石全到衙,問道:「這啞子是你同胞兄弟麼?」石全答道:「他原是家中養豬的人,少年原在本家莊地居住,不是親骨肉。」包公聞其言,遂將啞子開枷放了去,石全歡喜而回。
包公見他回去,再喚過啞子教道:「你日後若撞見石全哥哥,你去扭打他無妨。」啞子但點頭而去。一日在東街外,忽遇石全來到,啞子怨忿,隨即推倒石全,扯破頭面,亂打一番,十分狼狽。石全受虧,不免具狀投包公來告,言啞子不尊禮法,將親兄毆打。包公遂問石全道:「啞子若是你親弟,他罪過非小,斷不輕恕;若是常人,只作鬥毆論。」石全道:「他果是我同胞兄弟。」包公道:「這啞子既是親兄弟,如何不將家財分與他?還是你欺心獨佔。」石全無言可對。包公即差人押二人去,將所有家財各分一半。眾人聞之,無不稱快。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