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首都資深檢察官 飛揚跋扈僭越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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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8月19日訊】北京市丰台區檢察院資深檢察官吳凱利用司法公權,惡毒攻擊誹謗他人,破壞他人正常的社會關係,嚴重干擾破壞公司正常的業務經營秩序,致使他人的公司關門倒閉停業,使他人蒙受嚴重的經濟損失,生活深陷困境,人格尊嚴屈辱蒙羞。

早在2003—2004年前後,北京市丰台區衛生局屬下的北京金安健藥品經營中心,曾發生過一起轟動全國的貨款詐騙案件,當時業務經理人孫明明,利用 衛生局的官方金字招牌,詐騙了全國眾多廠商的數千萬貨款后潛逃紐西蘭,後來有消息稱:丰台衛生局用國有資產,賠付了全國的部分被騙客戶的貨款后,丰台檢察 院才草草結案,案犯嫌疑人潛逃幾年後,搖身一變成了紐西蘭公民后,又回到了北京,用詐騙來的贓款擁有了自己的 資產價值數近億的藥廠,並擁有多套豪宅,過著悠哉的滋潤的富有的生活,而衛生局為其墊付的國有資產,並無人追查。

此案件當時被丰台區檢察院立案偵查,案件負責人資深檢察官吳凱在辦案過程中,為了調查取證,四處撒網搜集線索,一次吳凱先生電話聯繫到本人要求義務配合提 供線索(當時本人正在南方出差),只是因為本人沒有立刻回到北京,沒有立刻到丰台檢察院向檢察官吳凱先生報道,沒有達到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效果,隨即觸 怒了檢察官吳凱神聖的威嚴,一怒之下,利用檢察院的司法公權,向全國各省市與本人有業務合作關係的單位通緝本人(如河北 天津等省市的公司),公文醒目突出的文字【北京葛蘭威康醫藥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法人 曹乃超 已經失蹤】,公文上蓋有丰台檢察院鮮紅的官方印章。

檢察官吳凱僭越司法,玩弄司法公權于股掌之上,惡毒攻擊誹謗他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是什麼利益在驅動一名資深的檢察官無視法律惡毒攻擊誹謗他人呢?,只有吳凱自己知道。

本人這樣認為,公民失蹤首先應該由公安機關核查無誤,發布公告后,才可以向社會確認其失蹤的事實。其次,公民有義務配合司法調查取證,但是本人不是犯罪嫌 疑人,也不是丰台檢察院的在編公務員,丰台檢察院沒有發放本人工資,公民有義務配合司法調查,但是沒有【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責任。

資深檢察官吳凱這一濫用司法公權的行為,對普通公民的傷害是致命性的,毀滅性的,丰台檢察院對本人的通緝公函,其危害性是空前的,後遺症持續發酵至今,長 達九年的時間,殺傷力巨大,並且越演越烈,世人都清楚,被檢察院通緝過的罪犯,鄰里,同事都為恐躲避不及呢,更何況是業務合作?吳凱利用司法公權,僭越司 法破壞了本人的正常的社會關係,摧毀了本人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使本人生活陷入絕境。

本人曾多次找到吳凱理論他的不法行為【北京葛蘭威康醫藥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法人 曹乃超 已經失蹤】,他信誓旦旦的講,這是檢察官辦案應該有的權利。

本人要求丰台檢察院吳凱先生,對其違法行為,作出深刻的認識檢討,在全國性的媒體上公開承認錯誤並道歉,向社會解釋清楚【公民失蹤】的法律概念, 並對本人的基本的生活損失進行賠償。

以上請司法機關 新聞媒體 社會廣泛熱議!

北京葛蘭威康醫藥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法人 曹乃超

郵箱:cncyyff999@yahoo.cn

2012 -08 -18

呈報:中紀委 中央政法委 最高檢 北京市委 市政府 市紀委 市政法委

市檢察院 本市各民主黨派 人民團體

呈送:新華社 人民日報 光明日報 法制報 央視法制欄目組 北京日報 丰台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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