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9日電)男子陳世彬否認強盜超商,法官依監視畫面發現他所有的海綿寶寶圖案安全帽與歹徒頭戴的安全帽一樣,將他判刑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世彬去年2月27日凌晨,戴海綿寶寶圖案全罩式安全帽及口罩,帶長刀進入新北市某便利超商,喝令店員進入廁所後,從收銀櫃檯取走新台幣1萬2000元逃逸。
法院審理時,陳男堅決否認犯行,辯稱自己當時並未前往案發的便利超商;法院一審不採信他的說詞,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將他判刑7年6月;陳男上訴。
法院審理時,店員證稱歹徒頭戴海綿寶寶圖案的安全帽、胸前有刺青且走路微跛腳。
高院審理認為,原審當庭勘驗監視錄影畫面顯示歹徒戴著黃色海綿寶寶圖案的安全帽,與警方在陳男住處樓下扣得的安全帽樣式相符,再依陳男左胸前的刺青及腳傷等特徵,認定他就是當天強盜的歹徒。
高院審酌陳男犯後飾詞卸責,毫無悔意等,仍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判刑7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