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19日訊】新聞週刊(333)8月14號,曾在中國大陸多省份持槍搶劫殺人的國家A級重犯周克華被報導在重慶被擊斃,公安部在事發兩小時內嘉獎了重慶市公安局。事件過程和圖片迅速在網上流傳開來,被熱議得沸沸揚揚。對被擊斃者到底是不是周克華,網友們提出了分析和質疑。
8月10號,在重慶沙坪壩區中國銀行門前,一男一女遭到槍擊,行兇者搶走死者錢包後逃竄。當天下午公安部下發A級通緝令,稱案犯是重慶市沙坪壩區的周克華,自2004年以來,在江蘇、湖南、重慶等地已涉案9起,奪人命10條,搶劫巨額現金。
案發後重慶全城展開圍捕周克華的行動,軍警調重兵搜捕歌樂山和尖刀山,成都軍區駐渝部隊奉命參加了搜捕周克華行動,在第四天8月14號警方稱在沙坪壩區童家橋擊斃周克華。
重慶公安局公眾信息網8月14日發文《公安部A級通緝犯周克華在渝被警方擊斃》,並附上了三張現場照片,消息出來後網絡上炸開了鍋。
首先是周克華是如何斃命的,目前流傳的有三個版本:
央視播報稱,周克華是8月14號6時40分在一個皮鞋廠院內被擊斃;《重慶時報》的消息則說是8名搜捕警察早上在童家橋一巷道內,發現周克華屍體,疑似自殺,目前警方已初步確認;而據案發後有到場《長沙晚報》的記者說周克華系被擊中兩槍後自殺身亡。
雖然官方稱案子已經告破,民間卻認為疑點重重,質疑死者到底是不是周克華本人,要求公布正面圖以確認.有網友對死者耳朵和周克華通緝照上耳朵做了對比,發現兩個耳朵的形狀大小有明顯區別.
照片上死者看上去年齡裝扮都和周克華有很大出入。
網友駿鞘說: 從照片上看,此君身高在1.75米左右,年齡在28∼32歲左右,打扮斯文更像城市小資,與先前報導的中年鄉野村夫形象出入很大。
網友20110211說:這個人和周應該不是同一個人,根據已公布的周的圖像看這個人比週年輕多了,比周高,比周圓胖,比周白。周的身材屬於扁寬瘦。而且從圖片看不符合周的穿衣習慣,周幾次圖片都是穿長寬肥的衣服。這人卻是緊身的上衣,而且太過光鮮亮麗。
有網友說,從圖片上看被槍擊人的著裝與周圍的警察極像,都是黑皮鞋、斜挎包。在場有的人用一種悲傷和憤怒的神情圍一個光頭,就是後來聲稱擊斃周克華的警察,眼神看到的不是祝賀而是不滿。因為這次辦案是公安部聯合辦案,網友推測有長沙的警察支援,死亡的可能是一個湖南便衣警察。
網友”獨樽毒語”說:那張照片最傳神,我們看到得不是勝利之後的喜悅,那幾個人的表情,看上去要把人吃掉後的憤怒
另外網友對裝有兩支槍和身份證重要物件的垃圾袋存在疑問,照片中警察不戴手套觸摸重要證物也讓網友們驚呼“太兒戲”。網友“果溜瘤”說:刑偵人員就在旁邊,為甚麼英雄警察要親自打開垃圾袋拿出這麼重要的證據?這個垃圾袋是哪裏來的?為甚麼第一張照片裡看不到這個垃圾袋?為甚麼刑偵人員檢查黑包時沒有這個垃圾袋?
網友“我本良民99”說:如果公安警犬不敢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和身高體重,我個人認為死者一定不是周先生!
事實上,在周克華死亡的現場有一個監視用的攝像頭。公安部只要公開這個監視錄像,就能解開大家的疑惑。
有網友說(八刀琴魔嘿咻咻):給周匪一個正面照,一切有關周匪身份的質疑都不攻自破,為甚麼就是堅持不給呢?費解!
在重慶的“8•10”持槍搶劫殺人案新聞通報會上,警方一口咬定包括哨兵案、南京案等十人均為周克華所殺,整個發佈會20分鐘無提問環節。
網友指責道:為甚麼不擊傷將之活捉呢?之前破不了的巨案,現在一腦門子全扣他身上,死無對證。
尤其是重慶哨兵案和薄熙來、王立軍事件緊密相關,和周克強一貫的作案動機卻不相符。
重慶渝中區的“耳朵不在線”也表示:“殺人犯被擊斃,身邊多了一份安全是好事;可是沒有公開審判、沒有口供,這些案子加在一個死人身上,是冰山一角還是慾加之罪?”
有律師指出,死者沒有經過任何法醫鑑定,就這麼匆忙宣佈破案,違反了中共的《刑事訴訟法》。
網絡有人質疑道:沒有DNA檢驗,沒有家屬認屍,沒有目擊證人確認,沒有任何身份確認,就一張滿臉是血的照片,僅僅2個小時就授予一等功。那麼,這個死人不管是不是周克華,他都必須是了!
新唐人記者姜禹、吳劍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