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王元十六年冤案責任誰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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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8月10日訊】近日,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渭津鎮個體運輸車主王元投書本台,内容如下:

九四年因地方造假案強加在我頭上交通逃逸肇事罪名,2008年8月12日,我小弟、我大姐、我弟媳、及我的小侄女一起在東交民巷最高法門前為我的案子下跪磕頭喊冤,我小弟磕的額頭全是血。並且遭到當地警方的威脅和恐嚇:如果你們再去告,就把你們教養。

十六年,人生能有幾個十六年?我的父親,從中年到老年,我姐弟從青年到壯年,這一家老小幾個人的十六年,能用多少金錢去衡量?我姐弟的婚姻為此案而破裂,這,又用多少金錢去衡量?為了這場官司,一家人拉鋸賽似的奔波在上訪路上,替我洗清不白之冤成了全家唯一的信念,為了能在奧運期間引起中央領導的重視,我17歲的侄女,也加入了替叔叔伸冤之列,一家四口在最高法門口磕頭喊冤,最後被地方以解決問題為由騙回當地全部拘留,沒有徹底的絕望如何作出此種驚人之舉?

出獄後我萎靡不振、精神和身體全部垮掉了。我決定不再打這個官司,但我年邁的父親為了給我洗刷冤屈,卻走上了漫長的十五年的申訴道路。年年往返與東遼、遼源、長春、北京去為我鳴冤,老人家為了告狀靠撿廢品、風餐露宿維持生活,我大姐為了我的案子連僅有的一套住房也賣了,我小弟為了我的案子早一天昭雪,常年住在北京上訪,靠替別人做點小工維持生活。最後我弟媳也因此和我弟弟離了婚。

現在經過全家十五年的不懈努力,我的案子於2009年9月15日經吉林省東遼縣人民法院重審已經宣判無罪,並於9月25日退回了十五年前強行收取的19,123,60元。我應得的國家賠償到現在一分沒有支付,給我造成十五年冤案的相關人員責任一個也沒有追究。

因此冤案我們一家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

我在看守所裏面蹲624天,車本錢58000元。車是抬利買的。車的第三季度養路費已經交完但車卻被扣了,每月760×3=2280元。車在交警大隊扣636天,造成相當大的經濟損失,我家的商店因為此關門,那個時候渭津鎮就我一台這樣大車,當時的活天天都有,從卷宗都可查出。律師全部費用是:32000元。我正在運輸的車子在交警大隊也押廢了,打官司15年每年交通費食宿花費?電話費、列印費、複印費、紙張、快遞、郵費(包括在法院的複印。)我在看守所裏頭部被打成三級傷殘,以前自己拿的冶療費,和以後還需要的冶療費用如何處理(各種證據我們都有)。我出來後重新考駕照2000元。姐弟在北京租房打此官司,這麼多年我一直背這個黑鍋,名譽誰來給恢復,遲來的公正對我一家造成一生都難以癒合的傷痛。

最主要的是那些造假者,和枉法裁判者,和陷害我的人一個都沒有處理,法律的尊嚴到哪里可以找到?

東遼縣法院一把院長張寶成:13843760066 13321470066

東遼縣二把院長王院長:13180950236

東遼縣三把院長孫連印,13500879889當初辦案子時是書記員。

東遼縣審監廳廳長趙懷愉;13604377070當初辦這個案子時審判員。

東遼縣信訪王科長:13514375290

縣政法委監督科于科長:13019293416

縣政法委郭副書記:13943752388

縣政法委一把、東遼縣公安局一把:畢學東;13904372000

遼源市駐北京辦事處鄧喜文主任:010-87130001

徐虎律師:13943763209

西寧街道鄒建國書記;13843773392

西寧街道信訪主任鄭光偉:1376605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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