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粒:政法委可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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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8月9日訊】7月2日下午,全國各地訪民聚結北京政法委前集會抗議,高呼口號「殺人償命,血債血還!」「打倒腐敗,還我人權!」等。那幾天全國各地的訪民在北京上訪的不下十幾萬,陸續一車車被抓走遣返,逗留在北京還有好幾萬。其中很多人曾被軟禁、被送精神病院、被打毒針。他們共同呼籲:「解散和撤銷各級政法委和政法委書記!」道出了全國人民的一個共同心願。

普遍認為政法委是造成社會不穩定和巨大民怨的罪魁禍首。「解散政法委!解散政法委!!」目前,各社會階層、各地域角落、各種渠道迴蕩的呼聲越來越高。——政法委可休矣!

(一)政法委三權包攬,不倫不類

中國古代,君王執掌朝綱,並設有諫官;刑部掌管司法,同時設有御史大夫,位次丞相,監察百官,後來改為都察院。這樣使權力達到制約和監督。

現在普世認為:自由社會的三權分立,立法、司法和行政,相互制約平衡。國會的主要權力是立法權,除此之外還有財政控制權、監督權、人事權、國會自治權、彈劾權等。

中國的「刑事訴訟法」,針對公、檢、法之間的相互制衡關係進行了規定。公安部是行政機關,法院司法機關,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然而中共政法委的設立,則完全侵蝕掉了三權分立和制衡的關係。則把分立的權力歸一:行政、司法、監督全包攬了。

1949年時,「中央人民政府」的政務院,設立政治法律委員會簡稱政法委,負責指導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署、司法部和法制委員會(立法機關)四個部,後來公安部又納入其中。

這個政法委原來是屬於國家機關性質,後來覺得不適宜,大約於60年撤銷了。到中共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那個被整得「三起三落」的鄧某人,提出「必須堅持共產黨的領導」等「四項基本原則」,並聲稱這是「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根本前提」。於是在1980年初,下發了《中共中央關於成立政法委員會的通知》,政法委員會的性質從國家機關演變為黨的專門機構。雖然不包括法制委員會了,但卻由黨的一元化領導統攬了。

1987年中共「十三大」後,改革開放中,為使黨政分開,有利於提高司法的公正、獨立性,又撤銷了中央政法委。由此看來,這樣「兩起兩落」的「設立、撤銷」,說明中共自己也是舉棋不定的。覺得一個黨的部門統一指揮司法、監督等機構,是不倫不類的。

然而,到1989年6•4事件後,鄧某人說:「殺二十萬,換二十年穩定。」強化一黨專制,維穩壓倒一切,顧及不得其它了。於是「三起」政法委,頒佈了《關於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政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謹慎用詞:「中央決定恢復中央政法委員會,適當調整其職責任務」。政法委員會「主要對政法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當好黨委的參謀和助手」。而其實質是全面干預,搞紅色恐怖。把公安、司法、監督等權力監督平衡的關係都打亂,既不遵照古制,又不符合世界潮流,搞「中國特色的」政法委三權包攬。

特別是江魔頭以維穩為藉口,把公安部長、局長升格。部長由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擔任;各級公安局長由各地常委擔任,並兼任政法委書記,最低也兼政法委副書記。這就使被監督者成了監督者的領導,法院、檢察院對公安無法監督,因為政法委書記是他們的上司。這樣,政法委書記和公安部門的權力擴大、而無約無束,使其腐敗違法的事情日增,法院和檢察院就很難去管,更不用說立案了。有一種比喻很恰當:公安做飯,檢察送飯,法院吃飯。因為公安是龍頭統領政法,不管什麼生米只要做成了熟飯,檢察就得做什麼飯送什麼飯,法院做什麼飯吃什麼飯。

古人云:「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比如說,中國憲法規定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中國的政法委制度,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公安、檢察、法院、武警、司法等,統一聽命於政法委,哪裡有司法獨立?

設立政法委打亂三權分立,不搞權力的相互制約、監督,不倫不類,弊端過多。遭到國內外的種種憤怨和非議。中共經常喊:與國際接軌!連服裝、薪金(高薪)都接軌了。那麼,「司法制度」為何不與國際接軌呢?政法委「三起」之後,現在也該「三落」了!

(二)政法委凌駕法律之上,垂簾聽政

中國自古就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之說,認為法律是神聖的,人人都受法律的約束,誰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法律是至高無上的。

英國的法官及從前英聯邦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頭上戴著一個披肩假髮,律師戴著小假髮,法官和律師都穿法袍。這種裝飾下的開庭,給人一種法律是公正、神聖的感覺。

人們常說的「無法無天」,即無視法律,也無視天理。天理重於法律,而法律之上,只有天理。講天理:行善積德,有福報;作惡造孽,有禍臨。如果人的道德水準高,都有心法約束,就會很少有違法犯罪。

商周時期,有個「劃地為牢」的故事。周文王以仁德治理西岐,善待百姓,臣民敬天守法,都相信「善惡有報」,故意犯罪很少,大都是過失犯罪,正常的社會秩序很容易維持。人們犯罪後都慚愧而願自懲。所以只要在地上劃個圈,「囚禁」犯人,犯人也不「越圈」逃跑,真正是從內心想贖罪。

而現在的政法委根本不講天理良心,傲視一切,無法無天,自我獨尊,凌駕於法律之上,只管專政、鎮壓:以「殺人」「換來穩定」!所以法律制定的越來越多,可幹壞事的人卻有增無減。

普世的法治觀認為:法是公正、道義的準則,是社會行為的最高規範;權源於法,任何權力必須受法律的制約;法治社會,憲法至上,統領一切,任何人或機構不可凌駕法律之上。

法律本身是經過某一特定程序產生的。中國的人大既有立法權,又有對一府兩院(政府、檢察院、法院)監督權,可是卻形同虛設。而政法委倒成了司法系統的「太上皇」。那些「歌德派」的法學痞子,一再宣揚「法律有階級性,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法律」、「黨領導一切」等等。

在這裡不想具體批駁「黨大於法」的謬論,而是說所謂的「黨領導一切」,也只是「寫在紙上、說在嘴上」的,實際是「個人權力操控一切」!

我們先看看政法委高層內正謬的分歧。2010年10月,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上書政治局,力陳中國法制建設和以法治國的最大阻力、障礙就是「長官意志」凌駕於法律、「個人權力」操控法律。曹曾在中央政法委內部會議上和周永康直接「駁火」。會上週質疑曹:「究竟接受不接受黨的一元化領導,承認不承認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地位。」

所謂的「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是政法委書記的「一人化領導」。政法委這種隱性的、凌駕在法律之上的特權機構,確實是「長官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甚至在重要或特殊個案的控訴與審理中,政法委書記是「垂簾聽政」的「大法官」。且在司法程序外干預案件,還不留下任何痕跡。而台前的真正法官,則脫離了法律的準繩,違背了法律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違心地聽命於幕後的擺佈。

原瀋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司法局局長韓廣生,棄官出國後說:「在中國,幾乎所有的大款、黑社會分子,都在黨政、司法機關內有代理人、保護傘。有罪可以變成無罪。」這都得通過「黨的一元化領導」的政法委,「垂簾聽政」才能實現的。

再舉個例子:何祚庥(羅幹的連襟)因在北京發表污衊大法的文章,曾受到北京宣傳部門的批評,並向各新聞媒體重申了「三不原則」:即對氣功和人體科學「不報導,不宣傳,不批評」。羅干便讓何祚庥到天津去發表誣衊法輪功的文章,並指使其雜誌社不要認錯。這樣,來要求糾正錯誤的大法學員就越來越多。天津公安毆打並抓捕了四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警察說:「我們是執行北京的命令,你們要反映情況就去北京。」於是法輪功學員就去了位於府右街的國務院信訪辦。當時警察引導法輪功學員,站到了府右街的東側,也就是中南海的圍牆外。朱鎔基總理親自接見法輪功學員,並答覆天津抓的人要釋放,這樣法輪功學員靜靜地散去了。此事受到了國際社會的讚譽:顯示了大國領導人的風範,很快平息了一次請願。然而,政法委事後卻栽贓法輪功學員「圍攻中南海」。這裡要說明的是:「執行北京的命令」,即是政法委書記羅幹一個人的命令;如果真是「圍攻中南海」,那就不是「警察引導」,而是羅幹下令「警察鎮壓」了;整個事件是羅幹所設的栽贓法輪功的一個圈套。這種行徑卑鄙可恥,「無法無天」,只有中共的政法委書記才能幹得出來。

經濟學家、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茅於軾在其新浪微博中建議,「取消共產黨各級的政法委」。他認為不取消或嚴格限制政法委對司法的干涉,司法獨立永遠是一句空話。

取銷這種「多餘的司法制度」,解散政法委,還原於相互制約的三權分立。同時能節省出一大批人、財、物力,何樂而不為?!

(三)政法委執法違法,踐踏人權

大陸的中國人真是可嘆可悲,竟不知自己是當今地球上的「二等公民」。一黨獨裁專制竟剝奪了「人民的普選權」。美國記者曾問江氏:「中國為什麼不搞普選呢?」江回答:「中國人素質低。」難道中國人的素質還不如一些小國家的公民?人家都有權直接選舉國家總統。中共已統治半個多世紀了,老百姓的怎麼還素質低?待到何時才能還給民眾應有的權利呢?!

《憲法》是基本大法,其它一切法律都不得違背這個基本大法。《憲法》第五條「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1998年10月中國政府簽署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規定:「人人有享受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確定的根據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剝奪自由」。

依據《憲法》和《公約》,政法委的設立本身就是違法的;退一步說,如果說政法委有必要存在,那它首要的職責應該是保證法律的實施、保證公民的權利不受侵害。然而恰恰相反,政法委的設立是要強化一黨專制,置法律於不顧,維穩而施暴政、踐踏人權。勞教制度是違法的,迫害法輪功的「6•10」組織是違法的,對維權律師的打壓也是違法的,還有截訪政策、洗腦辦班和封鎖互聯網等全都是違法的。「國際公約」沒放在眼裡,國家「憲法」成了一紙空文,人民代表大會是「小媳婦」,政協也只是個「花瓶」。中國公民不但沒有選舉權,信仰權、言論權、出版權、結社權、集會權、遊行權、上訪權、知情權等都成了泡影。什麼「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銀行,「執政為民」、「以民為本」,全是假的!有個相聲小段比喻得形象:「老婆餅裡有老婆嗎?人民大會堂裡也沒有人民。」

中國人不只是「二等公民」,還有許多個「二等」。比如,政法委不讓人民有知情權,一直搞「愚民政策」。對國外的電台施干擾(過去叫偷聽敵台),對外國電視台、網站搞「封鎖」;中國的報紙、電視、網站外國人隨便看,可是外國的東西,卻不敢讓中國老百姓看,怕民眾知道一些事情的真相會不穩定;在中國大陸沒有新聞自由,是怕醜聞敗露,而對貪官污吏失去了輿論監督;就連私人的信件也搞檢查,私人的電話也設監聽,很多場所都安了監視人的攝像頭。為幹如此骯髒之事,耗費了國家大量的資金。在人類已進入21世紀的今天,世界各國都尊重人權,早就對公民放開了所有的信息。可是在「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卻怕人民,不敢搞新聞開放。以前是外國對中國搞「經濟封鎖」,現在是中共政法委對自己國內的民眾搞「精神封鎖」、「愚民政策」。只准聽「歌德」的新華社一家喉舌的,全國幾百種新聞媒體只准隨聲符合唱一個調門。所以中國的網民,被稱為世界上的「二等網民」。中國的電視、電台觀眾、聽眾,屬於「二等觀眾」、「二等聽眾」;海外的書報不准看,還是「二等讀者」。

筆者在一個網吧門口還看到這樣一個「告示」:「要上網者,請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可見政法委非常害怕民眾「翻牆」——突破網路封鎖,當很多事實真相大白於天下的時候,也即是中共倒台的時候。

「執政為民」,成了「執政愚民」,不愚民執不了政。自己也感到江山坐不穩了!畏恐民變,維穩壓倒一切,已達到了史無前例的程度。最近令世人不解的是:北京為何立下買菜刀「實名制」的新規矩?!如果把菜刀也作為穩定的因素,那麼老百姓家裡都有各式菜刀,看來下一步都得到政法委去登記註冊,家家戶戶無一漏了!中國大陸的公民被政法委控制得已無人身自由可言了,那些媒體搞的什麼「法治社會」、「今日說法」等等花架子,豈非「自欺欺人之談」?

作為律師依據法律,為百姓說句公平話,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這是世界公認合理合法、無可非議的。然而在中國大陸的律師卻公然遭到了迫害,維權律師胡佳被北京政法委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半,明目張膽地踐踏人權;可是2008年,歐洲議會把最高人權獎項——薩哈洛夫精神自由獎授予了胡佳。如今胡佳呆在家中仍被政法委變相拘禁。7月15日,政法委曾試圖以巨額資金(近百萬)收買他,連傳話的國保總隊長都不好意思的自認,太骯髒。

(四)政法委殘酷迫害法輪功,不講法律

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已經持續14個年頭了,但是至今卻拿不出任何一條法律依據。相反,政法委指令公檢法對法輪功學員的立案、偵查、抄家、罰沒、拘捕、洗腦、酷刑、勞教、判刑等系列行為全都是違反法律,濫用職權犯罪的。

那麼,為何迫害法輪功?只因為學大法的人數達到了1個億,超過了黨員人數,便引起了江氏的妒嫉。江曾在一個高層會議的談話要點中說:「一直決心對各種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信仰和理論進行批判,奪回並鞏固無產階級的思想陣地。(實質是想樹他自己的「三個代表」)法輪功講『真、善、忍』,不會搞恐怖暴力活動,我們的打擊工作就可以放手進行。」於是,江氏和中共互為利用,政法委編造謊言、掌控「6•10」,製造了人類歷史上最大之冤案,對善良人無故地迫害,犯下了滔天的群體滅絕罪。

依據《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言論自由權利,和中國政府簽署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法輪功學員根本沒有犯法,法輪功在中國依然是合法的。

1999年7月20日開始迫害時,拋出民政部的「規定」、公安部的「通告」,作所謂「依法取締」法輪功的荒唐依據,同年10月,又將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釋」(其中未提法輪功一個字)強加於法輪功。這些做法的本身就是濫施法律的行為,是違憲、違法的。中國《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立法權,其它任何國家機關和個人都沒有立法權,只有執行權。」《立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因此,民政部的「規定」、公安部的「通告」和「兩高」的「司法解釋」,都是違法的、無效的。

利用《刑法》第三百條對法輪功強加迫害,也是濫施法律的犯罪行為,更是荒唐可笑的。中國《刑法》總則中明確指出:「構成犯罪要有四個要素,缺一不可:A、犯罪主體(指犯罪者);B、犯罪客體(指被侵害的對象);C、主觀方面(故意還是過失);D、客觀方面(指犯罪的後果和程度)。」假如把法輪功學員強行當作「犯罪主體」,那麼其它三個要素,也是不存在的,強拉硬扯也談不上犯罪!

何來「邪教」之說?那是1999年10月25日,江氏在法國訪問接受《費加羅報》採訪時,又一次違憲的胡說八道。那個喉舌《人民日報》也奉命跟著發表特約評論員的文章。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作為個人的言詞和媒體的論說,都代替不了法律,所謂「邪教」只能算信口雌黃。

為了給迫害法輪功製造「法律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被迫於五天後的10月30日,匆忙通過了《關於取締、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然而,也隻字沒提法輪功,按照其中「邪教活動」的條文,戴到中共的頭上倒更為合適。

世界需要真、善、忍,如今法輪大法已洪傳全球五大洲114個國家。是誰在違法?是誰在犯罪?已經大白於天下了。

《聯合國人權宣言》是二戰後確定的。從過去強調國家主權,到當今強調人權,這是國際人權法的發展。犯有「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是兩個在國際人權公約中被視為最違反人類道德、最引起公憤的罪行。根據「普遍管轄原則」,在這個地球上,任何人都不能無法無天、為所欲為,不管是哪個國家,不管是哪位政府首腦或官員,在本國犯有此種罪行,都逃不過其他國家正義法庭的審判。民眾維護自己的人身自由,講述事實真相等行為都是合法的,而迫害法輪功則是嚴重的違法犯罪。

2009年11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了一項個轟動世界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兇。法院通知書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徒刑,並附帶經濟上的懲罰。

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第九庭法官作出裁決:就中共前黨魁江澤民、「6•10」頭目羅幹因迫害法輪功犯下的反人類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該二名中共高級官員。

以後這幾名罪犯,只要走出國門,不管到哪裡都可能被逮捕,而且這個判決是永久生效的。

(五)政法委名牌「造謠公司」,謊言行騙

回顧六60年的歷程,有多少好人在獨裁專制下,無辜地斷送了性命。在中國大陸的掌權者只要想打倒誰,政法部門都會編造其罪證如山,而每次平反又都是煙消霧散。這樣謊言行騙的鬧劇一再重演,人們已視空見慣、不以為然了。

《九評共產黨》中說:「騙——邪惡要裝正神,就要行騙。」「當暴力不足而需要加以掩蓋修飾的時候,欺騙和謊言便登場了。謊言是暴力的另一面,也是暴力的潤滑劑。」

中共的政法委是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的暴力工具,它就是把謊言作為潤滑劑的,而且成了眾人共識的名牌「造謠公司」。特別是在迫害法輪功中,其謊言行騙的伎倆暴露無遺。

政法委這麼一部國家機器,不斷編造出謊言,並動用全部媒體鋪天蓋地地造謠行騙,可謂史無前例。什麼斂財呀,豪宅呀,1400例呀等等,都是無憑無據的,歷史終究證實全是謊言。

最大的造謠行騙,莫過於2001年1月23日的「天安門自焚」事件了。這是當時的政法委書記——「6•10」頭目羅幹,親自出面編造、導演的,欺騙了一些單純的不問青紅皂白的人。實質是漏洞百出的鬧劇,只要稍一留意,就會揭穿其把戲:警察能在天安門背著滅火器巡邏?裝汽油的塑料瓶子能燒不破?氣管割斷還能唱歌?燒傷的部位為何不裸露?記者採訪咋能不穿防護服?那個扮演「自焚者」打坐時並非法輪功修煉者的姿勢!……

2001年8月4日,經過縝密調查後國際教育發展組織(LED)在聯合國會議上正式聲明:「中國政府(江澤民)企圖以誣陷法輪功殘害生命破壞家庭來為其國家恐怖行為辯護……我們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錄像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由政府導演的。」

由北美新唐人電視台製作的影片《偽火》,系統地剖析了「天安門自焚事件」為假案,在2003年11月8日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中獲榮譽獎。人們不禁要問:法輪功傳出20年,在中外一億修煉者中,為什麼僅此一例自焚事件呢?為什麼不敢讓其他記者(特別是外國記者)來採訪呢?!用現代化新聞手段編造幾個人的什麼事件容易,而妄圖移花接木到大法弟子身上,以此來改變法輪大法的總體形象,那是徒勞的!豈不知修煉大法的人按照法理是不允許殺生和自殺的。

作為一個國家的領導人、中共政治局常委的羅幹,竟做出如此腌臢可笑之事,於天理、於道義、於法律都是不容的,必將遺臭萬年。

(六)政法委活摘器官,天良喪盡

政法委在迫害法輪功中,在江氏「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新三光」政策指使下,窮凶極惡,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動用古今上百種酷刑:什麼上大掛、死人床、五馬分屍、老虎凳、水牢、竹籤釘指甲等舊刑;還有噴氣式、騎摩托車,注射精神病藥物,扒光衣服電棍電,用鐵絲穿女學員乳頭等新酷刑。截止發稿時,據民間統計並上網的已迫害致死3583人,都是有名有姓有家庭住址可查證的。

而更為慘無人道的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血腥暴行。

由資深的記者、集中營主刀醫生前妻、老軍醫等知道底細的人士指控證實:在中國大陸有多處像蘇家屯那樣殘害法輪功學員的「秘密集中營」。在那裡,竟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出售,比當年的德國納粹「集中營」的大屠殺,有過之而無不及。

今年7月12日,在法輪功7.20反迫害大集會上,多位議員及社團領袖公開譴責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血腥暴行。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麥塔斯和十二位作者《國家的器官:移植在中國被濫用》一書正式出版,書中收入了這幾年國際反對強摘器官方面的調查結果。這是這活摘列書籍的第四本。

美國智庫的中國問題專家、資深記者依森・古特曼,寫有《失去新中國》一書。他採訪了30多個直接或間接參與了強制摘取器官的證人,經過獨立調查發現,摘取器官的罪行到2006年達到高潮,現在仍然在繼續。到2008年,最少有65000名法輪功學員因為被摘取器官而死亡。

2009年「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公佈了一位證人現場目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詞,他當時就在王立軍手下當警察。2002年4月9日,在瀋陽軍區總醫院15樓的一間手術室內,他親眼看到兩個軍醫將一個活著的30多歲的修煉法輪功的中學女教師,在沒打麻藥的情況下,活生生地摘取了她的器官,將她殘忍的害死。

活摘器官的問題,不難查證,因為涉案人員很多。從「王薄事件」中,暴露出重大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線索,薄熙來和王立軍都是活摘器官最大的嫌疑犯。

(七)政法委貪贓枉法,政匪一家

中國有一成語:無黨無偏。辭海解釋:形容不偏私,處事公正。(黨:偏私,袒護;偏:不公

正。)而今中共政法委則是:有黨有偏,即偏私,袒護,不公正。

因為政法委一統「三權」,並且各級公安廳局長,最低兼任政法委副書記,這就使周永康掌控的政法委系統監督機制癱瘓。公安的權力膨脹,說整誰就整誰,想怎麼「做飯」,就怎麼「做」。正如韓廣生所說「有罪可以變成無罪」,那麼無罪業也可以變成有罪。這樣,政法委和公安的官員便可肆無忌憚地貪贓枉法,為所欲為了。

「王薄事件」曝出,王立軍的前任公安局長文強的貪腐簡況:專案組8個警察花了8天時間,才將貪斂的財物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寫滿了20多頁的清單,拉了三大車。」在很多沒開封的紅包中,最大一個紅包裡裝著2萬美元。其房產多達16套,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在魚塘淤泥裡窩藏人民幣2千萬鉅款。

而文強在被處死前對王立軍說:「我貪的遠不止那些錢。其餘的都到哪裡去了?你們要是也去那些人家裡搜搜,就會覺得我那點兒贓款拿到他們家裡,恐怕人家會嫌寒酸的。有些案子我要是不去收那些人的錢替他們擺平,那些人就要把錢送到我的上司那裡,最後要把我擺平。不管誰放在我那個位置上都會貪污那麼多的錢,玩那麼多的女人,甚至更多。幹部要是不貪,不色,誰敢相信你,重用你?現在的官員比國民黨還壞,我不過是其中一員罷了。把我變成這個樣子的是這個社會,這個制度。我死後我的子子孫孫以後再也不要從政,不要當官。」

文強最後還告誡王立軍:「有一天你的下場也會和我一樣。」果然如此,這個「唱紅打黑「的英雄,在露馬腳以後,化妝跑進「反華勢力」的領事館裡尋求庇護。值得注意的是,這二位皆為直轄市的公安局長、副部級官員,自持為政法委的高層執法者,可以無法無天。中國老百姓中流傳的一句口頭禪:「過去土匪在在深山,如今土匪在公安!」這話說得太恰如其分了。

那麼,其它省市的公安又如何呢?按照文強「幹部不貪,不色,誰敢重用你?」這個結論,意思是「上司手裡有了下司幹壞事的把柄才敢重用,自己幹壞事才會放心。」由此不難想像其上司周、羅等人以及其下司處、科長,直到警員,上司大貪下司小貪,政法委無員不貪。

政匪為何一家?一是他們本身就是土匪;二是這個社會制度,他們不得不同黑社會合夥。不然就會「被擺平」。一些淫亂場所,都有公安官員的「好漢股」,定期「分紅」。就連其子孫都持權貪佔。周永康曾任職四川省委書記,近日他被英國《每日郵報》評為中國「十大黑領」人物之一。周的兒子周斌、江澤民的孫子(江綿恆的兒子)江志成,在重慶、四川都有很多違法行為,倒賣土地、索取保護費、權錢交易、插手大型工程項目等而暴富。撈出了甘肅二號黑幫頭目出獄,周斌被曝出涉嫌受賄2000萬人民幣現金,而此人涉嫌殺人,還開膛剖心。

(八)政法委「超級黑社會」,黑箱操作

人世間的事物,凡是邪的、惡的、陰的,都是見不得陽光的,只能在陰溝中幹壞事。

現在的政法委就是這樣,為了掩人耳目,竟背地裡做壞事。名曰:「內緊外鬆」,實質是黑幫式的「黑箱操作」。政法委這部巨大的專政機器,可稱為「超級黑社會」組織。特別是「6•10」組織,在迫害法輪功中,幹了很多見不得人的勾當,就是中共的高層官員也是被矇騙的。為何只是口頭傳達上頭精神,連「紅頭文件」都不敢發?只能有一種解釋:背地裡行惡,又心虛害怕,不敢光明正大!據說最近又下令清理焚燒文件,以免留下被清算的證據。

人們從高智晟《黑夜、黑頭套、黑幫綁架》一文中,可略知政法委這個「超級黑社會」黑到何等程度。高智晟本是著名的律師,基於對胡溫、對《憲法》的信任,給胡溫寫了公開信,為法輪功鳴冤,從而被周永康政法委綁架迫害,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呼籲釋放高律師的聲浪不斷升高,「全球聲援高智晟聯合會」應運而生。然而政法委對維權律師採用了黑社會迫害手段,實屬古今罕見。黑夜、黑頭套、黑幫式的秘密綁架,施刑的人滿嘴下流污穢的語言,都難以見諸筆墨;把人打昏了,往頭上臉上撒尿,還有殘害生殖器等「十二道菜」(酷刑),比土匪、黑社會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裡想申明的是:一個被民眾譽為「中國良心」的、美國律師理事會曾授予「勇敢提倡者獎」的知名人士,動用那樣殘暴的肉刑,沒有黑幫總頭領的旨意,誰敢妄為呢?最近,在世界輿論壓力下,官方透露高智晟在新疆沙雅監獄。高智晟大哥高智義,千里迢迢趕到沙雅監獄去探望,結果遭拒絕。高智義又到北京司法部請願,要求行使與其弟會面的權利,並要求當局公開信息。但沒有一個部門受理,最後被國保扔上回老家的火車。

中共的政法委就是中國的克格勃,它不但掌控各種機密情報,迫害中國民眾,因為其特務性質,同時也監控內部官員。打入海內外各種組織機構,採用所有特務手段,暗殺滅口、收買出賣、賄賂行騙,什麼壞事都幹。

網上有篇《一個中共特務的自白》,可見一斑。其中說:「錢,給的很多,幹的事情,全是豬狗不如的。出賣良心,出賣朋友,什麼都能出賣。和你個人關係再怎麼好也沒有用,他們完成了任務,不能讓他們洩密。我咬著牙,把自己的弟兄親手殺了,我心裡難受極了。我不是人哪,幹的哪是人事啊!失去了人性,禽獸不如了。可是我不做,有人會處死我的。就是做了,也不知道,哪天我自己會被上司或同事幹掉。被我殺掉的兄弟,家屬還不知道,我每隔一段時間會給他們的家裡匯些錢去,就以被殺者的名義匯去。我想,這對於我來講,是唯一可以補過的方式吧。我們也悄悄的調查了一下領導,原來,領導已經都辦好了護照,她怕中共隨時都有崩潰的可能,所以準備在情況不利的時候就溜到國外去。」

(九)政法委越維越亂,民心大失

中國古代帝王,叫作天子,自認為授命於天。所以講天理、施德政,國泰民安。例如:唐太宗體察民情,仁慈子民。貞觀六年新年前(十二月)縱使390名死囚犯回家,和老幼親人團聚9個月之久,約定貞觀七年秋(九月)期滿回來就刑。由於大唐天子的恩德感化,結果死囚們均出人意料地按時歸獄。唐太宗有感於這些誠信忠義的死囚,又下詔將其全部赦免。白居易曾有詩讚譽:「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從而天下稱頌,人心向善,出現了大唐盛世。

人們普遍知道一個簡單的「力學原理」:壓力多大,反彈力多大。中共的政法委與歷史上專制施暴政者一樣,都有一個邪惡邏輯:老百姓的安分守已,是鬥出來的,壓出來的,恐嚇出來的。小日本統治時也講,「王道樂土」、「大東亞共榮」,讓人做俯首帖耳的「良民」。中共的政法委也同樣,要安定、和諧,就得搞「紅色恐怖」。

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一年就動用武警鎮壓人民15次,名譽上是維穩。其實政法委才是禍亂的總根源,是造成巨大民怨的罪魁禍首。中國有關部門的內部統計,目前中國大陸每年近30萬群體性事件,有一半和政法委管控的執法機關有關,中國約有800萬「長期上訪民眾」,其中82%是因為公檢法處理案件不公而上訪。

《老子》中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民眾不怕死,又怎麼能用死來威脅他們呢。

這次四川什邡民眾抗暴,就證實了這一點。開始是10多個90後的孩子,就本地一個污染項目,在7月1日夜晚請願市府。人們在圍觀中,瞭解到孩子們的訴求後很是感動,因為該項目本來就不得人心,於是呼朋結友的都來支持孩子們,吸引逾萬民眾響應。作為一個小縣級市的政法系統出動特警,驅逐,毆打,催淚彈、震爆彈,可謂「官逼民反」,本來是和平理性的訴求,一下把民眾的情緒點燃,以致後來的一發不可收拾。

繼四川什邡事件後,7月28日,江蘇南通啟東市爆發大規模反抗政法委暴政的行動,抗議日本王子紙業向啟東附近海域排污。數萬憤怒的民眾衝進中共市政大樓,警車被掀翻,中共啟東市委書記孫建華被扒光衣服,狼狽不堪,現場來了大批警察帶走市長,被抗議民眾包圍,民眾要求官員穿上「強烈抵制王子排污」的文化衫。

法輪功本來是修善的。人們早晨到公園鍛鍊鍛鍊身體,有什麼不好?招誰惹誰了?特別是退休的、下崗的、收入少沒錢看病的,還有廣大農村人口。這是人民安居樂業的一種景象,何樂而不為?政法委書記羅幹,放著那麼多貪官污吏不抓,放著黃、賭、毒氾濫不管,早就預謀迫害法輪功,非要充當馬前卒,4•25時,為了宣揚造勢所謂的「圍攻中南海」,陪著江氏坐在防彈車裡走一圈。而後硬是把上億修善的好人,推到對立面上,使其一夜間成了×教徒,實施群體滅絕政策。把歷次整人的招數全用上了:開除公職,開除學籍,不准進級,不准升學,不准出國,不許亂說亂動,罰沒繳款、嚴密監控,強制洗腦,綁架抄家,施用酷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製造了數千數萬個家破人亡、流離失所的慘案。這些修煉的人,遍及神州城鄉大地,再加上其親朋好友,這是多大數量的民眾啊?這樣做能安定團結嗎?強制不但改變不了人心,反而會更加大失民心!

因拆遷安置問題,近日,江蘇南京市新伊汽配城一千多商戶堵路抗議示威,造成當地交通癱瘓數小時,當局派出幾百防暴警察驅散人群,雙方肢體衝突,其中一名公安局副局長被打。

安徽省政協常委汪兆鈞,在致胡溫的公開信中,寫了政法委下屬城管執法的一個場景:「本人在北京,在天子腳下,即經常看到城管執法隊來到一個街區,就上演一幕我們只有在電影電視中上看到的日本兵進村的活報劇:一條熱鬧的街道一剎那間煞然的靜,片刻,雞飛狗跳,所有商販以奪命的速度收起自己的商品,四散奔逃。來不及逃竄者即被城管掀鍋踢蓋,扣押搶奪……」

這種「皇軍進村」的場面在同一地點屢屢發生,筆者也曾親眼目睹多次。在這裡不便詳盡解剖!誰是民眾?誰是主人?如此「和諧」幾時了?!

因此說,政法委是造成禍亂的總根源,不解散政法委,中國大陸將永無寧日。

(十)政法委納稅人養不起,填不滿洞

據統計顯示,中國在經濟持續高速發展的過去幾十年裡,國內「維穩」費用逐年遞增。警察、武警、國安等一年的維穩經費已達到7018億元人民幣,而一年的軍費開支才6703億。在民生上的開支像社保、醫療、教育這些還不夠的情況下,大量的金錢給政法委拿去所謂的維穩。

對法輪功強制性地迫害,耗費了國家大量的人、財、物力。據估算,曾動用了國民經濟四分之一的財力維持迫害。僅2002年北京財政局的統計:用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款額竟高達400億元以上;

政法委「6•10」體系,權力超越法律、超越人大和國務院系統,迫害法輪功不惜財力(僅2001年2月,一次挪用40億元購置監視設備;勞教所、「洗腦基地」大興土木擴建(僅2002年12月,一次批用擴建費42億元);大量投入網警,成批派往海外特務,巨額僱用「社防人員」,重金收買世界較大新聞媒體。據透露金盾工程僅前期就投入八億美元,極力封鎖互聯網,目的是不讓大陸網民得到任何有關民主、人權、自由,特別是法輪功的海外資訊;

政法委信奉「有錢能買鬼推磨」,如瀋陽地區「6•10」規定:舉報一個大法學員懸賞3000元,警察抓捕一個大法學員獎500元,打入法輪功內部者月薪7000元。

大陸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被迫害長達七年,手段令人髮指。在東師古村家裡封鎖監控他的人員,少則七八十人,最多達幾百人,層層看守至少8層。不許他外出,也不許外人訪問。因為此案早就受到國際關注,包括好萊塢的電影明星在濟南拍攝影片,聽說陳光誠案,都很同情,帶了一堆人去東師古村,就被幾十個便衣看護的人打回來了。這期間被打的人甚多,包括外交官、包括民運分子同情者,包括記者,說任何人不准見他;

陳光誠說,僱用的看守一天是100元,在組長扣留10元後,受僱者一天可拿到90元。當地政法委官員向陳光誠透露,對他的維穩經費光2011年就超過6千萬元人民幣。然而,就在周永康政法委系統嚴密掌控下,盲人陳光誠卻奇蹟般的成功出逃,進入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成為國際上令人可恥可笑的一大醜聞。

廣東廣州市財政報告顯示,該市2007年維穩費為44億元,比當年用於社會保障就業資金35.2億元還多,此數字一度引起部份人大代表異議;廣州市39個政府部門近日公佈了2010年「三公」消費的決算報告。城管系統有20人去了十個國家做所謂考察,平均每人次花費5.7萬元。城管系統隸屬於政法委領導,因為政法委每年的維穩經費充裕,下屬的費用花不完便胡亂揮霍。而外國沒有城管,那麼城管去國外能幹什麼呢?其實就是到海外旅遊。

由於各地維穩壓力巨大,部份地方被迫削減其他財政支出,如湖南省津市為此要求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壓縮20%的開支,甚至從每名統發人員的工資中逐月扣錢。

重慶市「打黑」,市第五中級法院將打黑案中收繳的錢劃歸了政法委。按法律規定,國庫是唯一有權接收被執行財產的主體。政法委是既非法定的政法機關,也非財政機關,有什麼權利收錢?政法委本身就違法亂紀,還想指令所掌控的法院「判決」直接收繳錢財,真是填不滿的無底洞。

(十一)政法委另立山頭,葬送中共

政法委為何有恃無恐,另立山頭,成為第二權力中央?原來江魁首雖然退下來了,還一直想當「攝政王」。一方面是權利之慾望。86歲的老癩蛤蟆,還想吃天鵝肉;更主要的一方面,是怕法輪功平反而遭到懲辦。在未退之前就把政法委掌控在手裡,不斷擴大其權勢。為了使武警有與軍隊抗衡的能力,解放軍年年減員,而武警卻日益膨脹。中國軍隊只有200多萬,而警察和武警加起來達到400萬(武警150萬,警察250萬)。所謂的「裁軍50萬」,是偷樑換柱由正規軍改編為武警。武警機動部隊達到14個師,且裝備精良,機動性強,具野戰能力。江氏還授予政法委調動武警的特權,使武警成為另一山頭的私家軍。

江氏對政法委書記一職非常看重,原來由在迫害法輪功中撈取了稻草的羅幹來擔任,然後由鐵桿江系其侄女婿周永康繼任,十八大預謀由迫害大法的「急先鋒」薄熙來接替。人算不如天算,「王薄事件」不但使薄熙來落馬,而且還暴露了江支持周薄奪幫權的陰謀。據說「王薄事件」一發生,江氏就緊張害怕得昏死了一次,並住進了「301醫院」,成了植物人。

現在法輪功問題已成為中國政治的核心問題。原來共產邪黨想打倒誰,過不了三天,而且還要「踏上一千隻腳、一萬隻腳」。可是迫害法輪功,其劫數便走到頭了。說3個月消滅法輪功,3年過去了,現在13年都過去了。法輪大法卻洪傳五大洲114個國家,全世界都說「真、善、忍」好,而中共殘暴醜惡的嘴臉則暴露無餘。

中共原本想用政法委來維持其統治,未成想政法委卻加快結束其統治。「維穩」所帶來的是難於救治的局面:血腥暴政,踐踏法律,摧毀人權,酷刑洗腦,活摘器官,財政空虛,人心崩潰,四面楚歌。讓我們來看看方方面面的反響和態度吧:

(1)大法弟子

在國內千百萬大法弟子不辭勞苦,奔走山鄉村屯,踏遍街區樓道,把福音送到百姓家門,面對面的講清真相,把慈悲留在民眾的心中。在監押酷刑虐待下不畏生死,在各種血腥迫害中始終信念不移;

國外的大法弟子在全世界各大機場、旅遊景點講真相、展酷刑,辦網站、電台、電視台,《大紀元報業集團》已成為全球性最大的報業集團。天國樂團、神韻藝術團的演出,在國際社會中產生了重大影響。特別是在多個中國駐外使、領館門前請願,有的是不分晝夜,不懼嚴寒酷暑,不避風霜雪雨,最長的已經堅持了4000多個日日夜夜,迫害不停請願不止!正是這些善良的人和平、理性的作為,才有著巨大撼動人心的感召力。國內外凡是有良知的人們都為之動容:法輪大法必將永世長存!

(2)外國政要

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於2006年5月,對中國的人權實況,親自進行了為期3天的調查後說:「我在中國的時候,和任何一個人的談話都證明,中共政權正在倒退,更加好鬥,更加野蠻,更加武斷,更加殘忍,更加偏執。任何政府最不能做的事情就是打擊信仰,中國的人權狀況在倒退。」「中共政權就是一個恐怖主義的政權。我認為法輪功並不是政治運動,是一種佛家的修煉。」

加拿大總理哈珀在今年二月份的訪華期間,同中國領導層提出法輪功受迫害問題,並指出法輪功學員在加拿大遵紀守法,對社會的貢獻巨大。

(3)各國政府

國際社會包括美國、加拿大、歐洲、澳洲與台灣議會已數十次提案,針對中共迫害法輪功頻頻發出正義呼聲。2010年3月16日,美國國會眾議員在國會大廈以412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了第605號決議案。美國議員在議案中對過去十年來僅僅因為個人信仰而遭受中共持續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表示同情,要求中共立即結束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脅迫、監禁及酷刑折磨,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迄今全球已有40多個國家和國際機構,接受了對江魔頭和政法委主要成員的起訴,立案80多起,已有多人被判處有罪。

(4)內部人士

汪兆鈞《致胡溫公開信》的副標題是「──對策和諧社會」。他在「公開信」中明確指出:「當今最迫切的是: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對當時決定鎮壓的決策者追究刑事責任」;

中共瀋陽市委宣傳部聯絡部長張凱臣,2010年1月1日下午,在紐約法拉盛舉行新聞發佈會,公開宣佈退出中共。他表示,中共的本質是邪教暴政,一黨專制是危害中華過去、現在和將來的萬惡之源。沒有共產黨,才有強中國;法輪功的人心眼兒特別好,對法輪功的滅絕迫害比納粹更為邪惡。法輪功是不可戰勝的。如何看待法輪功問題,這是衡量人的一個道德標尺。」

(5)維權律師

多名律師敢於站出來,為法輪大法弟子作無罪辯護。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辯得公訴人、法官理屈詞窮。在場的聽眾,甚至站崗的警察都稱讚。雖然最後的判決,法官不得不昧著良心,聽命於政法委「6•10」的幕後指揮。但是律師們的「無罪辯護」,卻講清了真相,伸張了正義,開庭成了對政法委的審判,喚醒了被欺騙的人們。到後來,政法委監控的法院,不在允許外地律師辯護,開庭也限制民眾進入,甚至不敢開庭直接判決。「人民法庭」也變成了「黑箱作業」。

(6)國內民眾

退出黨、團、隊的人數已超過一億二千一百萬了。每天還以約六萬的人數遞增,歷史的潮流不可阻擋。作孽多端,必遭天懲,誰也不想當中共的陪葬品。這可是一億二千多萬顆人心所向啊;

民眾覺醒善惡分明,出現了多起頂著高壓、集體按手印聲援法輪大法之事。黑龍江伊春23歲女孩秦榮倩的父親被哈爾濱監獄虐殺,母親和妹妹為了申冤卻被勞教。而黑龍江高級法院立案後,卻不開庭審理。秦榮倩一家人的遭遇,得到了15,000個家鄉父老的同情,紛紛簽名按手印支持秦榮倩申冤。秦榮倩甚至還給中共領導人胡錦濤、溫家寶、習近平發出了公開信,訴說她一家人悲慘遭遇,敦請他們關注此事件。

(7)中共高層

中共前人大委員長萬里說:「鎮壓法輪功不是新鮮事,活摘器官就不一樣,要是美國敢宣佈中國真發生了活摘的事,那全世界都得起來反對,不但要求國際法庭宣判江死刑,我估計西方選民會給自己的政府施壓,要求與中共斷交!」那將意味中共的垮台;

最新一期《爭鳴》報導稱,中共元老李瑞環近日提出,為體現國情,倡議共產黨改為人民黨或社會黨。有評論認為,中共高層倡議共產黨改名,說明中共自身已清楚意識到解體的命運;

據傳溫家寶曾說:「摘活人器官,還拿去賺錢,這不是人幹的事,這種事情存在了十幾年,要退休了,還沒解決……,無法向歷史交代。」他還對身邊的人說:「離任前我豁出老命也要把這些禍害清除!」他有些哽咽,「否則我良心不安,死不瞑目……」

習近平早已表露不願「蹚這趟渾水」。

(8)周永康之流

周永康曾協助薄熙來從德國購買最先進的竊聽設備,對九常委的很多交談進行監聽,包括胡錦濤的電話內容。抓住把柄,留有後手。人們分析認為,為何至今未動周永康?其原因就是中共高層怕周永康像王立軍一樣「狗咬狗」,咬亂套了;

前些時候,有這樣一條報導:周永康帶領政法委成員和全國的公安廳局長,上井岡山,重新入黨宣誓。這個第二權力中央的頭領如此之作為,怎麼解讀呢?為何「重新宣誓」?是因為有了新的山頭、新的效命,要有新的誓約;為何「上井岡山」?就要另立山頭、重新開張,猶如土匪們喝雞血酒盟誓一樣,以備東山再起奪幫權。而今,忍氣吞聲,只是「韜晦之計」!

政法委從政治到經濟上綁架了中共,造成了風雨飄搖的衰亡敗象。什麼異地交流公安官員、政法委書記不進常委等措施,都是小打小鬧;決定整黨,整誰呀?上樑不正下樑歪。重慶先前公安局長文強提到的「這個社會,這個制度」如果不改變,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擺在中共高層面前有三條路:一是,放縱政法委,對法輪功繼續殘酷迫害、草菅人命,那麼中共將被政法委加快葬送,決策者的黑鍋一背到底;二是,停止迫害法輪功,解散政法委,法辦罪魁禍首;三是,上應天意、下順民心,平反法輪功,解散政法委同時解散中共,此乃上策。相關人等,則理智地為自己選擇了未來。

2012年8月8日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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