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襯衫:貪腐 何以氾濫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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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8月9日訊】近年來,腐敗不斷蔓延,愈演愈烈。從已經查處的情況來看,貪腐官員級別越來越高,貪污受賄金額越來越大。已經暴露出來的,僅僅只是冰山的一角。貪腐,不僅損公,而且損私。伴隨貪腐的,是隨處可見的強取豪奪和暴虐侵民。

為何當今腐敗氾濫至此?這應該歸因於當下有中國特色的政治制度。

黨內民主。常委獲得中委們的支持才能當選,中委有下級黨委們的支持才能當選。獲取支持的最好辦法就是為其提供好處,包括:容許腐敗、庇護貪官、縱容尋租、姑息強取豪奪,放任公款消費等。結果就是,最能提供這些好處的領導就獲得最多支持而勝選,不能者則被逐出。如此層層作用幾輪下來,結果可想而知。

集體領導。中央九人集體領導,省縣十幾人集體領導。集體領導,人人處於集體行動的困境。腐敗損害的是集體聲望,而反腐敗卻要自己付出代價。領導,誰越能容忍腐敗,誰越能庇護貪官,誰的追隨者和支持者就多,誰就能呼風喚雨,誰就能在政治鬥爭中立於不敗。不能的則寸步難行。此種情況下,腐敗是競賽式的。

德才兼備。古代選官以科舉考試量才錄用,無法考試時甚至抓鬮。本朝選官任官陞官,強調政治忠誠,講究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德非客觀標準,導致非對稱信息下的逆選擇。全憑吏部和上級官員主觀判斷,私相授受。於是,獻金者德,不獻無德,貪腐錢進跑官買官。而沒有文官保護,清廉自守者反被逐出官場。

強力維穩。貪官污吏損公必然侵民。冷兵器時,常備軍隊並不具有壓倒性武力,官員貪贓枉法極易激起民變,好漢張飛即可鞭打督郵。當今,維穩優先於其他政治目標,甚至不惜採取准軍事武裝力量對付赤手空拳的民眾。任何民間對貪官污吏的批評、申訴或反抗,都被強力維穩牢牢壓制,貪官污吏就更橫行無忌。

權力擴張。近年來,政府在經濟和社會方面的權力急劇擴張。政府該救災,紅會該救命,卻都貪腐,不是政府不應該擁有干預經濟或社會的權力,而是一個腐敗的政府不配擁有過大權力。權力擴張加劇了腐敗,鄭筱萸和劉志軍的貪腐,就因權力而起。一些政策,本來就是政府部門的設租行為,為之後的尋租創造機會。

政治反貪。司法不獨立,反貪本是執法行為,卻被當作為政治服務的工具。反腐敗執法絕不能因為政治需要設定柔性執法標準,不採用零容忍策略,輕微腐敗不受查處,就會助長僥倖,而一旦失足未受追究,就再無忌憚,以致腐敗滋長蔓延。而一旦黨代表們失足腐敗過半,體制內反腐敗的政治資源就已喪失殆盡。

黨內民主、集體領導、德才兼備,這種腦殘的政治制度,強力維穩、權力擴張、政治反貪,這種弱智的政治策略,正是滋生腐敗的絕佳土壤。遠遠落後於憲政民主制,也明顯落後於集權君主制。背離政治科學的所有成果,辱沒中華傳統的政治智慧。其特色是,官僚不受君主、貴族或平民控制,不受任何外部力量控制。

鄧小平時代有強人,江澤民時代有核心,他們尚有能力控制官僚體系,這種政治尚且勉強可以運作。然而,當這種政治自我運行時,其弊端就暴露無遺。其突出表現就是,官僚上下相維,左右相護,競相貪腐,糜費公帑,掠奪成性,暴虐侵民。其惡果是腐敗全面氾濫,經濟滯漲、社會凋敝和道德淪喪也已接踵而來。

貪腐至此,可謂千古未有。在集權君主時代,官僚在制度上也是處於君主的管束之下的。為江山社稷千秋萬代計,君主有動力也有手段治理吏治腐敗。從秦開始,中國就已有了成熟的職官制度和監察制度。從歷史上看,中國在集權君主統治之下也不缺乏吏治清明的時期,如漢武帝、唐太宗、明太祖和清世宗等時期。

唐太宗認為,官吏貪贓枉法、魚肉百姓導致隋朝敗亡,因此唐太宗慎選官員,並以行政、監察、立法、司法等手段整飭吏治,嚴肅風紀,限制官員法外侵民。明太祖治吏之苛,史上首屈一指。明太祖少年顛沛流離,知道貪腐若不禁止,民何以堪!他鼓勵民眾赴京告奸,對貪官污吏嚴懲不貸,刑用重典以至剝皮實草。

這種惡政若再延續下去,這個國家必將萬劫不復。

政治決定誰擁有權力,並決定權力如何使用,而這些皆由政治制度所規範。因此,權力腐敗的原因,歸根結底就是政治制度的問題。其解決之道,無非就是政治制度的變革。

一些民主國家比中國更加腐敗,不能據此否定民主政治遏制腐敗的效能。

首先,存在其他原因貪腐尚未成為選舉投票的重大議題。尤其在存在政治庇護、政策分歧、族群分裂或教派紛爭的國家,在選舉中,選民可能根據庇護關係、政黨關係、族群關係或教派關係投票。這使貪腐政府可以繼續留任。即便這樣,一旦民眾認為政府官員貪腐已經太過分了,他們就能用選票懲罰貪腐的政府。

其次,一些民主國家暫未掌握反腐敗所必需的專業手段。雖然選舉提供了反腐敗的政治壓力,但反腐敗需要綜合運用立法、司法、行政、監察等多種手段。其中,最重要的是文官制度和監察制度。比如,美國也曾因「政黨分贓制」而腐敗嚴重,直到《彭德爾頓法案》引入現代文官制度之後,才得以有效遏制腐敗。

在中國,民主政治若能實現,必能有效遏制官員的腐敗、掠奪和侵民行為。

中國不像非洲那樣存在著族群分裂,不像中東那樣存在著教派紛爭。然而,中國人會不會像印度人那樣用選票來換取政治庇護的好處,像印尼人那樣用選票來換取政黨政策的福利呢?建議考慮一下反對黨的作用,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分權制衡,中國人歷來對貪官的痛恨,台灣紅衫軍的成功倒扁就是例證。

民主政治使民眾可以用選票懲罰貪腐、掠奪或侵民的政府。而且,憲政民主的一套制度安排,包括分權制衡、權利保護、司法獨立、地方自治等,將使每個人的權利得到平等保護,將使每個人的福利得到持續改善,將使整個社會更加公平正義,將使所有公共事務得以明智處理,也將使這個國家變得更加繁榮富強。

反貪腐,絕不能指望官僚自己反自己,必須把官僚關到籠子裡,並派人嚴加看管。君主集權制下,官僚也是關在籠子裡的,只是皇帝這個看守不太可靠。憲政民主制下,官僚總是關在籠子裡的,不僅民眾自己看守,還選個總統看守,還有議員和法官這些專業看守,還有媒體專司放哨報信,還有反對黨專司挑刺找碴。

然而,實現民主政治,進而治理腐敗,這條道路的前景並不平坦。

這種政治已經創造出來了一個貪腐官僚利益集團,他們具備無人能夠與之抗衡的強大力量。他們不僅能夠強力壓制任何來自民間的訴求和反抗,而且他們籍由黨內民主牢牢控制著政治中樞,他們甚至能把任何銳意改革和鐵腕反腐的領導人踢出中央。

這個貪腐官僚利益集團,已經能夠自我生長,自我繁衍。且他們一定會拚命地維護這種滋生貪腐的政治土壤,拒斥任何政治改革,阻遏任何政治發展。因為任何政治發展之後,新的政治都會追究他們的貪腐和侵民罪行,這無疑就等於在要他們的命。

寫到這裡,想起蔣經國先生的一句話:「我知道自己是獨裁者,但我會以專制手段來結束專制制度。」而可悲的是,我們連這樣的獨裁者都沒有了。

機遇,只能在危機中產生。未來,只能在毀滅後成長。

文章來源:《凱迪網絡》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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