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竹縣消防局長涉貪 檢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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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8月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6日電)前新竹縣消防局長林祥欽涉嫌與救災設備業者掛勾,收賄新台幣百餘萬元。台中地檢署今天偵結,依貪污等罪起訴林祥欽等4名公務員及8名業者。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前新竹縣消防局長林祥欽與林姓前消防局災害搶救科長,涉嫌在98年至100年間,進行消防救災等7件設備採購案時,與救災設備業者掛勾,由林姓前科長告知洪姓業者採購案的預算、特殊規格等招標機密。

洪姓業者再找願支付賄款的廠商投標,並尋找其他廠商進行圍標,使特定廠商得標後,洪姓業者再將標案總決標金額的5%至10%的賄款,交給前林姓科長,由林轉交林祥欽。

全案由法務部廉政署偵辦,林姓前科長自白坦承犯行,涉案業者也坦承犯行,而林祥欽否認收賄。

台中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林祥欽與前林姓科長、陳姓前小隊長及前劉姓科員4名公務員,涉案的8名業者則依貪污罪、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起訴。

台中地檢署並以林祥欽身為政府地方消防業務首長,指使屬下向廠商收賄,犯後否認,且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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