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27日訊】(新唐人電視台記者代靜採訪報導)2012年7月25日丰台區法院開庭審理北京殘疾維權人士葛志慧訴丰台區公安分局和岳各庄派出所濫用職權一案;來自全國各地近百名訪民來到法院聲援,訪民們打出「反暴力反迫害聲援葛志慧」、「要求司法公正」、「反對徇私枉法」、「維護公民訴權」等橫幅。
被告丰台區公安分局的分局長衡曉帆,和岳各庄派出所的所長郭鵬,只是委託代理人替代他們接受庭審,庭審進行了兩個多小時,也就是過了一下基本程序,法官匆匆忙忙宣布擇日宣判。
新唐人記者打通了葛志慧的電話說:「2012年2月23日上午,我去丰台醫院回來,路過丰台區政府信訪辦,順便找分局治安隊長「嚴立」;說好下午要給我解決多年為解決房子被搶佔的問題;當路過丰台信訪辦是遭到了侮辱及陷害。」
葛志慧說路過丰台區政府,看到門口有許多外地訪民排著長隊,治安隊長「嚴立」正在維持秩序;她還沒走到「嚴立」跟前;就被丰台信訪辦信訪工作人員陳瑞智拿著攝像機對她進行侵犯性拍照錄像,當問到為什麼拍照錄像?陳瑞智說:「我給四條腿的動物拍照錄像,我願意拍誰就拍誰,你管得著嗎?」葛志慧說:「我是拄著雙拐的殘疾人,他作為信訪工作人員出言侮辱我的人格、侵犯我的權利,依據《信訪條例》第3~4~7條,第40條他已經構成犯罪。」
葛志慧還強調說:「我要求陳瑞智給我刪除,而發生爭執,而後陳瑞智把攝像機給我讓我自己刪除,說著就遞給我,我要不接攝像機就得掉在地上,我剛拿到手,陳瑞智馬上反咬我搶工作人員攝像機;支隊長嚴立把我強行送到岳各庄派出所,兩個小時過後劉希鵬副所長.王曉偉民警,強行將我關押的監房,搶走我的所有隨身攜帶的財產,強行搜身,我要求給我隨身攜帶的財產做記錄,劉希鵬他們說,到這裏邊由不得你拒絕財產做記錄,有監房裡監控錄像視聽為證。 」
她繼續表示:「那監房裡非常陰冷,坐在冰涼的椅子上,他們已沒有女民警為名,久拖著我不讓去衛生間。把我帶到一個非常隱蔽的監房逼問,強行做酷刑椅子;給我做筆錄,誘導威脅我不著邊際的話,必須回答是與不是的詞句,逼我在詢問筆錄上簽字。因警察暴力執法 ;對我一個剛從醫院回來的弱女子迫害的嘔吐鮮血、抽搐;他們看我不行了,就將我送到丰台電力醫院 ,連打四針安定,一針抽搐后,警察一走了之。後續費用不管了。 24日早晨大夫建議我轉院,我轉到和平里醫院繼續治療,到了夜裡岳各庄派出所警察王光明帶著不明身份人員;在我住的病房內肆無忌憚的恐嚇騷擾;並揚言:「我們警察是幹什麼的?就是整人的!」
葛志慧在2月24日被得到消息的上海訪民從和平里醫院解救出后,第二天又被警察抓獲。因有病沒有關押而是軟禁。13日葛志慧要出小區買東西,被樓下負責看守的警察和便衣警攔住,並要搶走葛志慧的拐杖,使其不能離開監視居住地。
為此,葛志慧向北京市丰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對北京市公安分局、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岳各庄派出所。立即進行調取丰台區人民政府監控錄像、錄音,並對丰台區信訪辦工作人員陳瑞智的的違法行為、以及對她的陷害,搶奪攝像機等事做個了斷。調取岳各庄派出所對葛志慧的迫害,及搶奪隨身攜帶財產監控錄像錄音視聽資料。依法查處劉希鵬,王曉偉,暴力執法,對她的孽待迫害導致成留下的後遺症給予補償。
葛志慧希望國際媒體和正義人士能夠幫為中國的這些弱勢群體,為能討回公道,爭取自由、民族和平而疾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