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被計生 明天我們被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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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7月18日訊】我們,70年代、80年代出生的這批人,確切的說,中國大陸人,漢族人,將是有史以來命運最悲哀、最慘痛的人,年輕時我們被計劃生育,老了後,我們將會被計劃死亡。

  

不必說我們在計劃經濟大潮向市場經濟大潮轉換過程中失去的那一切,教育產業化我們趕上了,住房商品化我們趕上了,貪污腐化墮落,社會道德崩壞,我們都趕上了,辛苦工作,也只能像螞蟻一樣住在蝸居裡,或者傾盡父母所有,成為房奴。我們呼吸的空氣是污濁的,吃的食物是有毒的,過的日子是沒有尊嚴的。

這些都還不夠,我們還要經歷有史以來人類從未曾經歷的奴役,像豬狗一樣的被奴役,無論男女,皆被視為畜生,可以任意擺佈和控制其身體,尤其是生殖器官。計生委的屠刀對準世界上最無辜的生靈,那些還在母親子宮裡呼吸的胎兒。陝西鎮坪縣2008年曾出過著名的周正龍華南虎事件,如今,該縣七個半月被強制引產的胎兒及其母親,藉助微博和網絡,又被大家關注,這其實只是冰山一角,只是30多年來被屠殺的嬰兒中最平常的一個。最慘絕人寰的是1991年山東冠縣、莘縣的「百日無孩」運動,嬰屍纍纍,河水染紅,比之納粹屠殺異族,有過之而無不及。山東至今仍是計生大省,無數姐妹苟延殘喘,只為割捨不下幼小的獨子,不忍親人遭遇連坐。山東是孔夫子的故鄉,苛政猛於虎,孔子見了也只能在紅色河川上長歎一聲。

計生政策到底給中國帶來了甚麼,是經濟增長,人民幸福,還是短視愚蠢,人口結構扭曲,倫理人權被踐踏,公民不存,僅餘居民,這些網絡上已經有太多的帖子,正反兩方面經過了長期交鋒,誰對誰錯,心智正常者自有正解。正如楊支柱所說「是否支持計生,已經成為衡量一個人智力水平的標準。」

不過,我們都是被洗腦的一代,不,好幾代呢,一直以為我們默默的支持和忍受,是為了國家大義,為了民族的未來,但如今我們發現,事實截然相反!我們被欺騙得夠了!時至今日,一項政策,直接管理和侵犯一個人最隱秘的身體部位和最基本的權利,而從未經過全民公投,任誰都有權質疑它的合理性。當前,大多數人的選擇是作為順民,像豬狗一樣被奴役,被壓迫,指望著壽終正寢。跪著生,不如站著死!有人說:被強制引產的孕婦和她丈夫是孬種,因為他們不會反抗,不會拚命!但是,別忘了,他們還有放不下的孩子,有父母親人,愛使他們反抗,愛也使他們順從忍讓。很多人做夢都想再要一個孩子,不論男女,但因為家人的惶恐害怕與勸說,不敢付諸實施。這正是當前大多數所謂公職人員的真實心理與處境。有幾個人能夠達成夫妻一致,不顧後果,不惜一切,以身試「法」呢?計生委可以隨心所欲地處罰你,使你和你的孩子,你的家人,陷入困難甚至悲慘的境地。如楊支柱先生那樣敢為人先,敢於擔當的,畢竟少。

魯迅說:「我不憚以最大的惡意來揣測中國人」,很多人以為,計生已經是極致,不會再有更殘暴更無恥的政策出現了,此話我不敢苟同。暴政之所以為暴政,就是它沒有界限和尺度。今天,計生委以國家利益的名義施行計生,明天,他們將搖身一變,成為人口與計劃死亡委,對我們實行計劃死亡。70、80年代出生的我們,將正好撞在槍口上,成為被計死的對象,因為20-30年後,人口急劇老年化,社會生產力下降,沒有足夠資源養活那麼多老人,而我們那時候正好衰老,首當其衝,將被號召,為了國家,為了民族,為了地球,為了子孫後代,我們應自覺死亡,如不自覺,將由計死委強制執行死亡。這不是聳人聽聞!

計生委對孕婦、嬰兒、胎兒及其家人親屬,所做的手段不夠惡劣嗎?不夠聳人聽聞嗎?不要以為社會會進步,某些國家機器會變仁慈,暴政如果不被推翻,就只會越來越變本加厲!今天我們不去呼喊,明天我們就會被計死!我們沒有武器,沒有普選權,我們僅有的就是這一點點空間上呼喊的權利!如果管理員刪帖,就連這點權利都沒有了。

  

美國公民擁有合法持槍權,曾引起不少爭議,但最終這項權利被作為公民權利保留了下來,因為一個自由的人,擁有保護自己和家人的權利,擁有反抗暴政的權利,擁有這種權利的人,往往更能珍視和維護他人同樣的安全和自由。縱使是陋室,「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可進」,計生委的人更不可進,侵犯民宅者,公民有權當場擊斃他。

今天我們不呼喊,不團結起來保護自己和親人的基本權利,明天,我們將陷入更加萬劫不復的境地。計死委的狗腿子們將推門入室,把你從被窩裡拖出來,赤條條的拖上車,一籠一籠的運送到計死機構,以國家的名義,宣告你光榮死亡。今天億萬姐妹和胎兒嬰兒遭受的一幕幕,明天將會重演,以更慘烈的形式,以更冠冕堂皇的理由。

網上查到一篇文章,出自葉劍銘,他提出過計死構想,說得很好:

  

自我國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推行了一胎化的生育政策,到目前為止,全國少生了4億人口,而且節省了7萬億「社會撫養費」,實現了「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我國的計劃生育事業取得了卓著的豐功偉績,然而,計劃生育只是減少了嬰兒的出生,卻並不能減少老人,這毫無疑問嚴重加劇了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程度。所以我國有必要實行「計劃死亡」,減少老齡人口。

這裡指的「計劃死亡」,是政府根據通過的有關計劃死亡的法案,對已經達到65歲的老齡人口實行「自願安樂死」,控制老人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有人說「計劃死亡」違反人權。然而,生存權和生育權是人類最基本的權利,既然可以實行計劃生育,毫無疑問同樣可以實行計劃死亡。

實行計劃死亡可以得到以下好處:

  1、實行計劃死亡,減輕對資源消耗和人口的壓力,以使這些無用的老頭佔用的社會資源騰出來用於養育更多的孩子。

  2、實行計劃死亡,控制人口老齡化,改善人口結構,減輕社會的壓力。

  3、實現計劃死亡,可以完全解放輕壯年,不必再為養老發愁,節省大量的養老儲蓄而用於消費中去,極大的擴大了內需,促進經濟快速健康的發展。

參考該文,我為計死委簡單構思它的政策條例。其實不用我們構思,現在計生的這一套就可以直接套用在計死上了,計生30多年的經驗,也許到時候就是五六十年的經驗,可以嫻熟地用在計死上。到時候,大街小巷,電視報紙網絡上,到處都是「計死光榮」的標語口號,哪家的老人如果不肯自覺死亡,將對其進行嚴厲懲罰,除繳納社會撫養費外,還可能被強行執行「安樂死」。

以網上葉劍銘的文章為基礎,我進行了一些修訂,簡單擬出了一個條例,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死亡條例

第一條、成立人口與計劃死亡委員會,通過《人口與計劃死亡條例》,確定計劃死亡為基本國策。

  

第二條、凡年滿65週歲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均屬於計劃死亡對象。

  

第三條、對年滿65週歲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國家實行分批、分類計劃死亡政策,但均應在一年內執行完畢。

第四條、年滿65週歲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在其戶籍所在地領取《死亡服務證》,持此證可辦理領取工具、死亡執行、殮葬服務等事宜,合法死亡後加蓋紅章,其子女親屬持此證,方可辦理入學、就業、經商、購房、出國等事項。

  

第五條、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死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暫緩死亡。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第六條、國家廢棄、廢除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死亡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死亡,節省社會開支。

第七條、國家實行表彰獎勵計死人員及其家屬的政策。自覺在年滿65週歲後一個月內自殺的對象,國家授予「計劃死亡光榮老人」的稱號,並提供除基本斂葬費外的追悼會會經費。獲得「計劃死亡光榮老人」稱號者的子女家屬,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計劃死亡的獎勵,除一次性獎勵人民幣1000元外, 並按月領取10元的計死老人光榮費。

  

第八條、計劃死亡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死亡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針對老人開展人口與計劃死亡基礎知識宣傳教育,對年齡快到65週歲的居民開展檢查、隨訪服務工作,承擔計劃死亡、安樂死的諮詢、指導和技術服務。

第九條、計劃死亡技術服務人員應當指導實行計劃死亡的居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死亡方式,尊重居民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提倡但不強制使用繩索、跳樓、溺水等低碳方式,各對象可至基層計死機構免費領取相應工具設備。計劃死亡後的老人,一般均應實行火化措施。

  

第十條、對不按照規定實行計劃死亡的貪生對象,應依法繳納社會贍養費。社會贍養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銷市根據當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實行5-10倍,上不封頂的繳納標準。但不按規定實行計劃死亡的老人,繳納社會贍養費後,最多可允許其再存活5年,屆時由國家強制執行。

第十一條、育有2個子女並成長或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老人,計劃死亡時間延遲至70歲;育有3個子女並成長或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老人,計劃死亡時間延遲至75歲。依此類推。但最遲計死年齡不得超過85週歲。

  

第十二條、社會各屆和政府機關均應以計劃死亡為基本國策,定指標,嚴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各項法規政策的制定執行均不得與計劃死亡國策相衝突。違反計劃死亡條例的老人的子女親屬,不得被錄取入高校和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不得領取合法經商執照,不得領取駕照,不得領取護照。

第十三條、藏匿、幫助計劃死亡對像逃避計劃死亡的,以危害國家安全罪論處,並將其計劃死亡時間提前至60歲。計劃死亡對像逃竄的,一經捕獲,立即執行計死。為杜絕少數人出國出境逃避計劃死亡,凸顯社會不公,激化社會矛盾,特規定:計劃死亡對像逃至境外的,以叛國罪論處,沒收其國內財產,並要求引渡回國立即執行計死。

  

第十四條、計劃死亡實行死要見屍的嚴格審查制度。修改出生日期以逃避計劃死亡的,裝死假死的,委託他人頂替代死者,一經發現,從嚴論處。

  

第十五條、國家發生重大戰爭時,國家有權將計死對像列入前線先鋒部隊。年滿60週歲者可編入候補先鋒部隊。

第十六條、本條例執行時間自2030年1月1日起,有效期至2060年12月30日。有效期滿後,由國家人口與計死委決定是否無條件延期。

  

第十七條、本條例解釋權歸國家人口與計死委。

歡迎大家積極動腦,創作計死標語,例如:「朋友,你計劃死亡了嗎?」 「山區人民要想富,多死老人多種樹」, 「65歲不死亡,拆屋扒房!」 「孩子生了長大還能創造財富,老人只能消耗資源!」 「地球母親累了,我們不能再活了!」「死亡我一個,幸福千萬家」 「少活優活,利國利家」。等等。當然,有些計生標語依然具有強勁生命力,沒有過時,可以在計死運動中繼續使用,例如「上吊就給繩,喝藥不奪瓶」等等。

正如葉劍銘所言:「計生委的同志們減少了4億嬰兒出生,這一豐功偉績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為減少我國人口數量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如果再實行計劃死亡,將為我國人口的結構優化、人口數量再立新功。這座偉大的豐碑將永遠銘刻在子孫後代們的心中。相對計劃生育而言,計劃死亡對社會的貢獻更大,所以計劃生育與計劃死亡一旦同時實施,我國將可以迅速成為宇宙第一強國。」

  

今天,我們如果不為冤死的億萬胎兒嬰兒的靈魂呼喊,不為億萬被強制結紮上環強制每三個月孕檢一次的姐妹們呼喊,不為億萬同樣深受其苦的同胞兄弟們呼喊,那麼,終有一天,計死委的屠刀架到我們脖子上的時候,悔之晚矣。我們善良、忍讓、懦弱、自私、愚昧、殘忍,我們犧牲那些幼小無辜的生命,拱手讓出自己對自己身體的支配權,讓冰冷的刀剪伸進我們的褲襠,忍受羞辱,只為苟且偷生,終有一天,這屈辱的生命都不再屬於我們自己,那時候,還能站起來反抗嗎?那時候,孱弱的我們,早已成為國家眼裡的垃圾,成為負擔,人口紅利消耗完畢,資源枯竭,勞動力緊缺,我們還指望甚麼活命?不被計死,也得餓死。

  

今天,網上有新聞說,陝西鎮坪計生委的一些官員受到了停職處分,並對受害者表示歉意。這一姿態,又將麻痺多少人的精神,使多少人深感皇恩浩蕩,使多少人對未來存有更多僥倖的期望?這一姿態,能挽回死去的亡靈嗎?能寬慰傷痕纍纍的心靈嗎?這一姿態,能拯救更多的嬰兒和胎兒的生命嗎?能使更多的男男女女免受屈辱嗎?能使亡國滅種的厄運不降臨嗎?能使我們未來不被計死嗎?我覺得不能,但我看到了一絲希望:在網絡和微博的力量下,我們尋求真理和發聲的空間比以前大了,我們的靈魂能吹到少許清醒的風了,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明白甚麼是真正的自由和權利,更明白我們想要的是甚麼。

  

最重要的是團結。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是在暴政面前,手無寸鐵的人們所能選擇的最好的辦法。但是最重要的是團結。一開始是一個人,然後越來越多,最後就有了力量。那時候,打工一族不再需要每三個月查環查孕一次,育齡婦女不再被強行或被自願施行肉刑,丈夫們也不再被強制結紮,社會撫養費將是從國家發給家庭,而不是家庭被迫繳納給計生委。

  

那時候,胎兒在母親懷裡是安全的,這個世界不會將他們視為負擔,而是視為資源,視為希望。那時候,我們這個社會離和諧社會,真的是靠近了一大步。

  

那時候,我們也許不用擔心被計劃死亡。但是這一切都需要大家的團結和努力。

轉自《楊支柱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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