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15日讯】 近一、两年来,大陆人民“被失踪”、“被自杀”、“被软禁”的情形日益严重,2011年的艾未未,2012年的陈光诚,都引起国际媒体的注意,陈光诚的出逃事件甚至差点造成美中之间的外交事件。而在今年6月6日,六四民运人士李旺阳被发现死在医院,院方宣称李旺阳是“上吊自杀”,引起各界强烈质疑,但他们只是中共迫害人权的冰山一角。
针对国际上对于人权迫害的指责,中共坚持一套“适合中国发展情势”的人权标准。2009年颁布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年第二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些人权行动计划在导言中说:“当今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继续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换言之,仍是将生存发展权放在首要位置。而根据大陆维权人士胡佳表示,这部计划是用温饱、经济权利等掩盖言论自由的重要性。胡佳表示,没有言论自由的话,其他任何的表达权益都不是安全的,都不是真实的。
胡佳的看法当然没错。但是更为基本的人权就是要求个人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不为政府与执政者所迫害。试想,当人民可以随意被当权者“被失踪”、“被自杀”、“被软禁”时,他们如何能自由表达言论,更遑论生存发展。“被失踪”、“被自杀”、“被软禁”,正是对于人身安全自由最大的讽刺。而这并不只发生在大陆人民身上,对于香港与台湾民众,中共也伸出了毒手。
6月14日,香港访民廖启建,被湖北武汉青山区当局以处理拆迁款未还为由,哄骗到当地政府后失踪。当地政府致电其家人告诉他在“被学习”。但根香港的另一位访民表示,廖启建其实是被关进了专门关押上访人民的黑监狱,其实就被软禁起来。
随后,在台湾从事高科技业的法轮功学员钟鼎邦,于6月15日赴江西赣州探亲,原订6月18日返台,却被中共国安以需要他“协助调查法轮功”为由带走,遭到“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一直到7月15日才表示同意钟鼎邦妻儿到大陆探视。其间音讯全无。“监视居住”源自今年3月14日中共所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的规定,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者,给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权力,在指定地点进行监视居住,而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则不需通知家属,等于是将“秘密逮捕合法化”。这在一个尊重人权的民主自由国家中,是完全无法想像的事情。也是人身自由安全的大倒退。
现今,国际上对于中共迫害人权的指责遽增,一般的看法是中国的人权在大幅倒退中,如强制堕胎。而钟鼎邦的案例,更是说明了不论中共如何吹嘘其在人权发展上的进步,提出何种的人权行动计划,其实都只是个谎言,国人不可不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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