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9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台灣土地銀行行員有挪用代收款項、高雄銀行行員有挪用客戶存款及規費情形,各處新台幣200萬及300萬元罰鍰。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土銀復興分行行員挪用代收款項,未依土銀內部規範,有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缺失,處 200萬元罰鍰,並且命解除違法行員的職務。
金管會表示,高雄銀行有行員挪用客戶存款、規費情形。高雄銀行對行員辦理存款及代收規費等作業,主管未確實執行覆核作業或代收規費缺乏內控牽制的機制,因此處300萬元罰鍰,並命解除違法行員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