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特偵組今天表示,27日分案時林益世已是「他字案」被告,但這只是「被調查的對象」,並非有具體犯罪嫌疑的「偵字案」被告。
媒體報導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案,今天將林益世改列被告。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表示,檢方分案時會依被告或犯罪事實是否明確分為「他字案」或「偵字案」,本案分案時,只有媒體報導等資料,尚無其他任何資料可以佐證,所以簽分「他字案」,林益世只是「他字案」的被告。
陳宏達說,「他字案」被告只是「被調查的對象」,是否涉及犯罪還有待釐清。林益世案中,檢舉人陳啟祥還沒有出面製作筆錄,媒體報導內容只能算是傳聞,檢察官偵查必須確認媒體報導等事實是否實在,所以希望陳啟祥能出面協助調查。
檢方人士指出,製作「他字案」案件文書時,若被告不明確,被告欄中會填寫「不詳」;若被告明確、犯罪事實不明確,被告欄中會填寫當事人的姓名,但這並不表示檢察官認定被告有犯罪嫌疑,只能說他是「被調查的對象」而已。
檢方人士表示,各檢察機關經常會收到民眾對知名政治人物涉及犯罪的檢舉函,有些官員甚至高達上百件,成為上百案件的「他字案」被告,但所有案件仍須由檢察官調查後,才能釐清事實,並非有被告身分就絕對涉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