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性侵未遂 男子判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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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6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28日電)彰化縣1名阮姓男子去年12月在1間精品百貨行,持鐮刀抵住1名楊姓女子頸部欲性侵,楊姓女子掙扎後逃脫,但臉頰被劃傷,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判處阮姓男子有期徒刑6年。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阮姓男子供稱去年12月31日前往彰化和美鎮1間精品百貨行,準備購買女性內褲及絲襪;阮姓男子在停車場廁所看見穿著黑色褲襪的被害人,心生歹念,持鐮刀進入女廁,鎖上廁所大門。

阮姓男子手拿鐮刀抵住被害者頸部,欲性侵楊姓女子,楊姓女子奮力掙扎呼救,兩人發生拉扯,混亂中,楊姓女子的右臉頰被鐮刀劃傷,留下長10多公分的傷口,頭皮也有撕裂傷,阮姓男子趁亂逃離現場。

阮姓男子事後在嘉義縣朴子市1間民宿遭警方逮捕,阮姓男子向檢警供稱,是一時性衝動才犯案。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衡量阮姓男子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今天依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判處阮姓男子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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