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香君台北25日電)力霸、東森案,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涉偽造文書部分被高院判刑定讞,台北地檢署今天收到高院裁定書,最快本週發監執行;檢方指出,若王令麟想要提前發監,將配合辦理。
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等人被控共同掏空力霸、東森集團旗下公司,包括力霸及嘉食化案、力華票券案等案件,王又曾兒子王令麟所涉偽造文書部分,高院日前分別判處6月及7月徒刑定讞,訂應執行刑為1年有期徒刑。
王令麟今天透過部落格指出,他一向勇於面對司法,絕不逃避,並指扣除曾遭羈押的346天,還須入監服刑19天,他將視作「靈修19天」,未來,為父還債、做公益是人生下半場最重要的事。
北檢下午接獲高院有關訂應執行刑的裁定書等公文,將依規定發傳票通知他到案執行,預計2週內執行發監,服刑天數仍待計算;由於王令麟日前已透過律師向檢方聲請提前發監,檢方表示,如王令麟想提前報到,會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