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救生器材 里長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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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6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5日電)台南市下營區新興里長陳榮鴻被控將原台南縣政府配發的救生艇「船外機」(通稱馬達)送往當鋪典當,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判處陳榮鴻有期徒刑6年,全案可上訴。

八八風災期間,原台南縣部分淹水地區因救生艇遭異物刺破無法救援,當時台南縣政府災後購置118部動力管筏,作為救生艇,配置在易淹水潛勢區域。

判決書指出,台南縣市合併改制前擔任下營鄉新興村長的陳榮鴻(現任新興里長),民國99年3月找來林姓、鄭姓2名男子,3人共同將配發的救生艇船外機運往麻豆區當鋪典當,得款新台幣2萬5000元,林、鄭各分得1500元,其他歸陳榮鴻所有。

因案被通緝的鄭姓男子,同年10月被逮捕,且被搜出當票影本,鄭姓男子主動供出全案,由檢警偵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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