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漫步】中華傳統婚禮——「三書六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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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6月25日訊】現代中國大概絕大多數人已經不知道什麼是「三書六禮」了。尤其中共摧殘中華傳統文化,「三書六禮」更是鮮為人知了。

「三書六禮」就是中國六十多年前,人們在婚姻嫁娶時,舉行婚禮所必須要遵循的原則。無論是皇家顯貴,還是布衣百姓,都按照這個原則去對待這個人生的重大事件。以至於能否完美的達到了「三書六禮」的要求,還將決定著這個婚姻將來是否美滿。

在談婚禮之前,我們需要了解,在中國大陸,六十多年前,一對青年男女走入婚禮殿堂的前提條件是怎麼形成的。

婚禮是中國「五禮」之一,被視為中國人的傳統大禮。在《禮記•昏義》中記載:「婚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古人認為結婚的終極目的就是傳宗接代。所以,男女在結為夫妻之前有無感情並不重要,女人有無資格進門才最重要。因此,必須遵循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

《詩經》有雲:「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孟子》中也說道:「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一對男女在沒有得到父母同意和媒人的說合下的結合,是不被社會所認可和重視的。

在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中,父母之命尤為重要。一對夫妻,父母之命是決定能否娶這位女子的第一道指令,父母都同意了,才可以娶親。娶進門之後,如果父母不喜歡女方,第二道指令就可以命令兒子休妻,兒子再喜歡妻子也得將其休掉。相反也一樣,男方無論多麼厭惡女方,只要父母同意就必須迎娶進門。

很多人都在懷疑父母之命是否真的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可以在年輕人的感情世界里隨心所欲。但事實就是如此,在《禮記•內則》里記載:「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悅,出。」只要父母不高興,就可以命令兒子休妻。

什麼是媒妁呢?

在古語中,媒妁為謀酌,「謀也,謀合二姓者也;酌也,斟酌二姓者也」,就是考察男女雙方是否般配可以婚配的中間人。

《史記》中有段文字:「女不取媒而自嫁,非吾種也。污吾世。」這句話是戰國時期莒太史敫所說。他的女兒沒有經過媒妁之言就私自嫁給了當時正在逃亡的齊國太子法章,儘管後來法章回到齊國成了齊襄王,莒太史的女兒也順理成章成為王后,但莒太史始終不能認可女兒沒有媒妁之言的婚姻,寧願與其脫離父女關係,也不因為女兒是皇后而託大借光。

這樣看來,媒妁之言得以存在的真正作用是聯繫兩個氏族的利益,使得雙方利益的聯繫公開化和合理化。缺少了媒妁之言的姻親,也自然少了一份合情合理,這樣的利益聯盟勢必會受到質疑和反對。當然,媒妁之言還有一個作用就是磨合和緩衝,即使雙方不能達成婚姻共識,也不至於成為仇敵。

從西周開始,媒妁就已經成為合法的官方機構,主要職能是「掌萬民之判合」,處理民間的婚姻問題,因此這個機構被稱為「媒氏」。到了南宋,媒妁不僅為民間草根提供婚姻服務,還掌握著皇室的婚姻大事,專門為皇室服務的媒人叫做「官媒」。

而在元朝,媒人成為社會元素中具有法律效力的組成部份。元政府規定「令各處官司使媒人通曉不應成婚之例,仍取本管不違甘結文狀,以塞起訟之源。」也就是說,各地媒人都要接受一定程度的法律培訓,了解當朝政府關於婚姻方面的禁令和寬容,而且媒人需要向當地政府上交一份不介紹違法婚姻的保證書,以免導致法律糾紛。這樣一來,婚姻有了政府的法律監管,相比從前只是舉辦民間儀式的制度而言先進了許多。

後來媒人法律化的制度一直持續到明清。

到民國,就開始進入「婚姻法」的時代了。

在雙方父母的首肯和媒妁的努力工作下,婚姻的基礎性階段完成了。緊接著開始了婚姻的實質性階段——「三書六禮。」

從西周婚禮儀式形成以來,「三書六禮」就成為古往今來的儀式經典,具有歷史價值的民俗文化。

所謂三書,是指聘書、禮書、迎親書。聘書是定親時所寫,算是訂婚契約;禮書是在過禮時呈給女方,上面寫著禮物的數量和名稱;迎親書則是正式迎娶新娘時的文書。

所謂六禮,是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六禮是整個婚禮儀式的中心,也是婚姻合法化的主要程序。

三書和六禮在「親迎」之前是穿插進行的。

「納采」就是我們前面所敘述的婚姻的基礎,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它就是三書六禮之所以能進行的根本前提。男方向女方提出婚姻的要求。女方同意之後,男方就要向女方行納采之禮。一般而言,男方送出的納采禮物是一雙活雁。大雁冷時南飛,暖時北歸,被視為順應了天地間的陰陽之道。而且大雁對配偶忠貞不渝,一隻死後,另一隻就會孤獨終老。納采送雁,就是表達一下順應陰陽自然、對婚姻忠貞不二的美好心愿。

「問名」,其實問的不是女方的名,而是生辰八字。需要女方八字與男方相合,才可以成婚。

「問名」之後是「納吉」。這是相當於訂婚的環節。男方需要將問名之後的吉利結果告知女方,並親自拿著禮物到女方家中籤訂婚約。這時的禮物多是一些首飾、器物、綢緞等,表示不久的將來正式迎娶女方。

緊接著就是「納徵」。男方要在這個過程里將所有聘禮都送到女方家,禮節比較繁瑣。之後女方要退回聘禮中的一部份,或是重新買禮物送給男方,又或者是送出女方親自為男方裁製的衣衫鞋襪。聘禮和回禮的數量通常為八樣,也多有著吉祥如意的名稱。

第五個環節是「請期」。顧名思義就是男方算出結婚佳期,請女方過目。這個環節雖然不複雜,卻十分有趣。中國對吉日向來十分考究,婚喪嫁娶都要挑選吉利順遂的日子。但是古來占卜結果總是隨著占卜方法變化,十個占卜師就能算出十個不同的吉日。後來推行陰陽五行演算法,占卜的結果誤差就小了。推算吉日主要是避開一些大凶之日,甚至還要避開一些不吉的年份。

「請期」過了,就是最熱鬧的「親迎」。新郎迎娶新娘入門,行合巹之禮,享百年好合。這個過程最為繁雜,新郎要馭車至新娘家中,拜見女方父母有及所有的親戚。新娘上車之前,新郎要繞著車馬轉三圈,然後先行回府,新娘由親人陪伴在後跟隨。新娘送親的車馬都是女方自備,成婚三個月後再由男方親自送回,被稱做「反馬」。

值得一提的是婚禮的一些細節,比如夫妻拜堂。拜堂之「堂」是在唐朝形成的,在此之前夫妻行禮都不在堂上。再者是夫妻對拜之「對拜」,古禮中女方先拜,男方回禮,四次之後禮成,這叫「對拜」。夫妻洞房之中要喝合巹酒,巹是指一瓠兩瓢,夫妻雙方一人一半,用來盛酒叫做醑。慢慢地,醑從巹簡化成酒杯,但禮儀還是一樣,男方喝完后要將酒杯倒著放,表示男尊女卑,順應陰陽。

隨著人們生產和生活速度的加快,六禮便逐漸縮減,北宋變成四禮,南宋則變成了三禮,並一直沿用到明清。但無論六禮被如何縮減,其男尊女卑都不曾改變。從六禮的第一個環節開始,男方便一直佔據主導、主動地位,女方只需要應和。

「三書六禮」的形成,是中華文明的積淀,也代表著文明程度的升華,一代一代的傳承了幾千年,其根本原因還是她的文明和理性。

在現代社會中,這些古老而文明的禮儀有很多程序被揚棄了,這被揚棄的不是簡單的一種禮儀程序,而是揚棄了濃縮著中華文明的有深邃內涵的文化精髓。長此以往,這使人們對婚姻的重視和尊重程度大為降低。人心不古,遊戲婚姻,婚外戀,包二奶等等,不一而足,尤其是未婚同居、頻頻墮胎,不以為恥,竟為常態。不道德的婚姻比比皆是,最終導致離婚率持續攀升,居高不下,皆與否定文化傳統有極大的關係。

最後,讓我們去比較一下。現代人和古代人的婚姻哪個更文明和理性,不就一目了然了嗎?

文章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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