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22日电)力丽公司下午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中石化不得仅以文件未备齐为由,不予列入其独董候选人。力丽表示,力丽所提2位人选将列入中石化股东会独董候选人名单内。
中石化下周三股东会即将上演公司派和市场派的股权和董监席次之战,股东会前夕,台北地院发文裁定,力丽公司需提出新台币1亿8785万元作为担保金后,中石化不得仅以文件未备齐为由,不予列入其独董候选人。
力丽表示,力丽征得中华公司治理协会理事长吕东英,及国内会计学学者马嘉应的同意,提名为中石化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期望强化公司治理、改善内部控制。
力丽指出,中石化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截止日(5月14日)的前一日晚间9时21分,突然公告增加法无明文的独立董事应备资格文件,例如个人信用资料、个人所得资料、良民证等,想藉由董事会有审查独立董事形式资格的机会,排除他们担任中石化独董的机会。
力丽向台北地院提告后,今天获台北地院裁定回复力丽所提的两位独董候选人资格,力丽将尽快向法院缴交1亿8785万元的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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