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稀土廠利納斯獲大馬臨時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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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6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21日專電)馬來西亞國際貿易及工業部長慕斯達法表示,原子能執照局將採納國會特別委員會建議,發出臨時營運執照給澳洲稀土廠利納斯(Lynas),前提是它願意把廢料送出大馬。

他發表聲明說,政府在處理利納斯建廠申請時,進行前所未有的詳細評估。他強調,若能滿足所有相關法定機構設下的條件,應允許申請者完成計畫劃。

慕斯達法表示,政府已經透過原子能執照局、環境局、國際原子能機構及稀土課題國會特別委員會等多個單位仔細評估,目的是證明稀土廠不會對民眾安全與健康帶來威脅。

他補充,政府絕對不會對公共健康與安全做出妥協,但目前評估結果發現,稀土廠輻射水準低於國際安全標準,因此才決定發出臨時營運執照給利納斯。

另一方面,利納斯執行主席柯蒂斯(Nicholas Curtis)表示,利納斯已向原子能執照局提出,會儘快滿足大馬科學、工藝及創新部長麥西慕先前發出臨時營運准證時所加入的兩項新條件。

他發表聲明說,利納斯對稀土問題國會特別委員會報告感到歡迎,並承諾將以安全及永續方式在大馬營運,為大馬經濟與社會帶來持續貢獻。

他表示,利納斯將確保大馬營運保持高度透明,並提供所有營運細節,讓政府及社區感到滿意。

他說,國會特別委員會報告已經清楚說明,這項計畫已經把人民、特別利益團體及非政府組織所提出的公眾健康及環境安全等廣泛課題考慮在內,並強調稀土廠是獨立及具有專業保障的。

因此,他認為國會特別委員會最後決定發出臨時營運准證,證明了利納斯遵循大馬法律,並達到大馬及國際的安全營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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