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黃昏市場 男子強收清潔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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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6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21日電)彰化縣1名沈姓男子與朋友吳姓男子合夥經營黃昏市場,卻向未承租黃昏市場攤位的攤販強收清潔費,不繳清潔費的攤商就無法做生意,彰化地院今天判處沈姓男子有期徒刑6個月。

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有傷害、妨害自由前科的沈姓男子租下彰化市竹和路一塊土地,和另名吳姓男子一起經營黃昏市場,出租攤位賺錢,而黃昏市場生意蒸蒸日上,連市場外的道路也吸引攤販來做生意。

攤販製造了大量垃圾,引起黃昏市場周邊居民的不滿,沈姓男子於是花錢請專人清理垃圾,不過沈姓男子卻以此為理由,向黃昏市場周邊、未承租攤位的攤販強收1天新台幣25至200元不等的清潔費。

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至少有12家攤商遭強收清潔費,沈姓男子等人獲利超過百萬元,而沈姓男子等人也曾和不繳交清潔費的攤商發生拉扯,沈男等人也曾在攤位前站崗,讓攤商做不成生意,只能結束營業。

地院法官認為,沈男明知在市場外經營的攤商沒有繳交清潔費義務,還是強迫對方繳交,不過沈姓男子已和部分攤商達成和解,依強制罪等罪嫌,判處沈姓男子有期徒刑6個月、吳姓男子3個月,均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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