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0日電)內政部役政署擬修正「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替代役役男若因配偶分娩,可望將比照一般役男,核給陪產假由2天增至3天。
國防部4月下旬修正「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將役男因配偶分娩核給陪產假由2天修正為3天,基於服兵役義務的平衡並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意旨,內政部擬將修正「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將替代役男請陪產假規定比照一般役男辦理。
「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修正草案第4條規定,替代役役男因配偶分娩,核給陪產假3天,可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前後3天內請畢,遇上例假日或輪休日可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