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5日電)前南投仁愛鄉長張子孝涉嫌在競選鄉長前向特定廠商收取賄款,當選後又藉故索取回扣,南投檢方今天偵結起訴,依貪污罪求處15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500萬元。
同案共犯張子孝的胞弟張子仁,求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200萬元。
起訴書指出,張子孝於參選仁愛鄉長期間,為籌措龐大競選經費,預以當選鄉長後職務上有經辦公共工程指定投標廠商的機會,期約將公所辦理的工程交與特定廠商承作為對價,收受1300萬元賄賂。
張子孝於民國96年5月順利當選仁愛鄉長後,依受賄期約將多項工程指定由特定廠商承攬施作,且期間又另行起意,要求廠商交付期約外的「工程回扣款」。
檢方表示,被告張子孝、張子仁涉及索取不法回扣的工程案,主要包括精英村屯原道路災修工程、新生村野溪清疏工程及北港溪土石標售案等。
南投檢方於4月17日傳訊張子孝等人偵辦,以涉嫌重大聲押獲准,迄今羈押剛好滿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