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涉仇恨犯罪釣魚追車案上訴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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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6月8日訊】五年前加拿大安省北生了一起帶有種族仇恨因素的攻擊亞裔釣魚客的案子,給一名華裔受害者造成很大的精神創傷,使另一名西人受害者終身癱瘓。而被裁決有罪的被告只服了很短的刑期就獲得保釋出獄。今天(6月7日),安省法庭舉行了該案的上訴聽證。來看記者秋旻的詳細報導。

27歲的柳若珩是案子的受害人之一。他說至今還沒有從那次事件中恢復。

受害人之一大陸移民柳若珩:「我每天晚上睡覺都需要喝酒或吃藥。我睡不著覺。你要被車撞了二十次……」

2007年9月的一天夜裏,他和幾個朋友去安省北部Simcoe湖釣魚,被一幫當地青年推落水中。一番打鬥後,柳若珩開車離開,卻被被告駕駛的皮卡貨車從後面追擊。他們撥打了911。

受害人等報警:「他在撞我們!我們需要警察!」

片刻之後,柳若珩的本田思域撞到了一棵樹上。他的朋友,當時23歲的Shayne Berwick被彈出車外20多米。雖然幸運活了下來,但大腦永久性損傷,癱瘓在輪椅上。在父母精心照料下,Shayne慢慢可以走路,但仍然沒有意識。

受害人之一Shayne的父親 Colin Berwick:「他的大腦無法組織對話,必須24小時照顧他。」

2009年12月,陪審團裁決21歲的被告Trevor Middleton有罪。2010年2月,法官考慮到被告年輕,初次犯罪,要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沒有接受檢控方判刑8年的要求,決定判2年。而被告很快提出無罪上訴,幷在3月底保釋出獄。另一方面,受害人和社區人士認爲,案件涉及種族仇恨,判刑太輕,不足以警示社會。2010年3月,安省監察廳長也提出上訴,要求增加被告的刑期。

週四在安省上訴法庭上,被告方律師陳述,案發當時,被告等一夥人說「Niptipping」也就是「推亞裔落水」這一種族歧視的證據,不應被陪審團用作裁決是否有罪的證據。檢控方律師則表示,此案已被法官裁定涉及種族仇恨因素,要求加重量刑,提出判5年監禁。

社區人士 法律援助中心 律師 吳瑤瑤:「我們希望這些證據可以保留,幷加強刑法。」

受害人之一大陸移民柳若珩:「第一次沒弄對,第二次能弄對吧。」

但對Shayne的父母來說,怎樣的量刑才算合理呢?

受害人之一Shayne的父親 Colin Berwick:「沒有合理的量刑。我的兒子終身殘疾,被告卻不會被判終身監禁。不管最後判決如何,我們不再追究了。我們只想專心幫助Shayne生活得更好點。」

如果法官裁決Middleton的無罪上訴成立,那麼這個案子將被打回位於Newmarket的安省高等法庭重新審理。如果法官裁決檢控方要求增加量刑的上訴成立,那麼法官將決定被告的服刑期。而法官的決定將在未來一些時候通過書面方式公布。

新唐人記者秋旻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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