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中共黨員有“兩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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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6月4日訊】(新唐人記者施萍綜合報導)日前,大陸政壇波譎雲詭,重慶王立軍事件牽扯出越來越多的高官,在人們紛紛猜測薄熙來、周永康、劉志軍等貪官的最終下場之時,不免再次關注到中國的司法黑幕。近日有外媒總結,大陸當局對中共8千萬黨員和普通中國人使用不同的司法準則。

《華爾街日報》一篇署名文章認為,在中國有兩套平行的體系來懲罰犯罪行為,一套是針對共產黨員的,另一套是針對普通百姓的。當一名黨員涉嫌犯罪時,首先是黨內的紀檢機構進行調查。

這就是中國老百姓所說的,中共黨員有“兩條命”,即便犯了死罪,庶民要以命來抵,而黨員當官的則可以用“黨員”的殼來抵。

《華爾街日報》列舉了四個實例,當前的薄熙來和劉志軍以及過去時的田鳳山和陳良宇。

文章說,基於一項全面的調查所揭示出的犯罪證據,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先被開除黨籍,當黨內結束調查後,他的犯罪證據現在才被移交法院。

對前任重慶市黨委書記薄熙來走的也是這樣一套程序,今年早些時候,他也是因為"嚴重違紀"而被清除出黨的中央委員會和中央政治局。薄是否會被正式起訴、在法庭上接受審訊則還不確定。

前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因為在擔任黑龍江省省長和政府部長期間,接受價值超過400萬人民幣的賄賂,先被開除黨籍,接著被判終身監禁。

上海市委書記和政治局成員陳良宇與人合謀,從上海的養老基金中挪用數億美元,並且通過非正當的金融和房地產交易為自己和他人牟利。他也是先被撤職,然後被法院判處18年有期徒刑。

文章指出,這些官員理論上是先要接受共產黨自己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內部懲罰,接著才會被移交到警方和法庭接受刑事訴訟,而且黨對法庭判決有絕對的發言權。

實際上,黨內處罰的案件中,後來被轉往司法機關的只是為數甚少的一小部分。《華爾街日報》引用了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者薩皮奧(Flora Sapio)的一項研究數據,2009年黨的紀檢機關收到超過130萬份關於黨員貪污的報導﹔然而,只有14萬件被調查,有10萬起只在黨內受到懲處。最終移交給司法機關的案例數量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一數字在前幾年只是接受內部懲罰案例數量的一小部分。

文章總結說,在中國,超過8千萬的黨員和普通中國人享受的是不同的規則。"黨機關實際上完全消滅了獨立司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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