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31日電)家事事件法明天上路,司法院將在高雄市改制成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高雄市社會局也規劃於法院設置社政服務站,提供完善的兒少司法保護環境。
高雄市社會局今天說,少年及家事法院協助民眾使用法院解決家事紛爭,社會局為協助未成年子女因面臨家事紛爭時,必須出庭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情形,因此在高市府駐法院家事資源服務站,設置這處「社政服務站」。
「社政服務站」社工將提供未成年子女出庭前準備、情緒支持、陪同出庭、社會福利諮詢和人身安全協助等服務,並隨時提供保護措施。
高雄市社會局表示,依據家事事件法規定,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時,法院應通知直轄市、縣主管機關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社工員指出,最常見的情形是,父母間爭奪子女監護權、受監護宣告等案件時,法官為了解孩子或受監護宣告當事人意願時,如果有適當人員在場陪同,較能緩和當事人心理壓力,並能表達真正意見和想法,社工扮演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