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刑法 打擊囤積居奇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5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1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對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糧食或其他民生必須的飲食物品等,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草案規定,對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須的飲食物品,或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的物品,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影響交易價格散布不實資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刑法第251條,有關遏止不法囤積居奇相關規定,無法將一切民生必需用品及各種行為樣態都納入規範,行政院長陳(沖)要求公平會及農委會後續檢視「公平交易法」及「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是否也應配合修正;並要求法務部考量非屬飲食類,也非專法可資規範的民生物資,有無必要加以因應處理。

陳(沖)說,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行為,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增訂加重詐欺罪,懲處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的詐欺行為;另提高重利罪刑度,並增列加重重利罪,遏止地下錢莊違法放款討債情事。

他表示,這次修正的內容都是民眾極為關切的民生議題,法務部應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早日完成修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