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24日电)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农民健康保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未来未领取相关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者,才能参加农保。
内政部社会司社会保险科科长姚惠文今天列席立法院社环委员会,她会后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发现很多年约50岁的军公教退休人员,退休后购买农地并加保农保,这些人的终身职业不是农民,且重复领取老年给付,对农民不公平。
内政部于是提出修法,增订农会会员未领取公教人员保险养老给付、劳工保险年金给付、军人保险退伍给付及国民年金保险老年年金者,得参加农保。至于部分领有其他社会保险老年给付且已加入农保者,修法施行后得继续参加农保,但若资格变更丧失条件者,应依修正后规定重新申请。
姚惠文说,目前终身职非农夫、购买农地加农保者已超过29万人,人数逐渐增加,希望修法后能避免保险资源重复分配与不公现象。
姚惠文也表示,国保与农保之间有转衔问题,如部分农保被保险人,年满65岁申请老农津贴被拒,但国保须65岁前加保,这些老人不知道或来不及退出农保改投国保,导致领不到老农津贴也无法请领国民年金,让农民很哀怨。
初审通过的条文放宽限制,增订民国97年10月1日以后至97年11月27日以前,具农会会员身份的农保被保险人得自由选择改参加国保,且97年10月1日以后,农保被保险人在年满65岁前1日或年满65岁1年内,可退出农保改投国保,保险效力追溯自年满65岁前2日。
姚惠文说,目前受限规定无法加保国保的农民约6、7000人,若修法能尽速三读通过,将能尽快帮忙这些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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