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21日訊】(中央社台北21日電)據彭博社報導,目前和唯冠國際力爭iPad大陸商標權的蘋果公司(Apple Inc.),在香港1座法院成功排除唯冠先前提出的部分證據。
根據法官高勁修今天作出的裁定,唯冠去年10月提出的兩份專家報告不符香港法院指示,這些證據因此在唯冠和蘋果官司的後續審理中不被承認。唯冠董事長孫敏今天透過電話表示,唯冠尚未決定是否要提出上訴。
蘋果駐北京女發言人Carolyn Wu未立即回覆電話與電郵採訪訊息。
蘋果正在香港控告唯冠和這家大陸企業的創辦人楊榮山,主張他們共謀違反2009年有關iPad商標權的協議內容。此外,iPad平板電腦製造商蘋果也在大陸和唯冠進行平行訴訟,大陸1座法院已呼籲雙方化干戈為玉帛。
深圳1座法院去年11月判決唯冠深圳子公司擁有iPad大陸商標權,認定蘋果2009年取得該商標權的合約無效。蘋果2月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提出上訴。
這座廣東法院上月宣布,正在充當蘋果與唯冠談判的調解人。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本月表示,為化解糾紛,蘋果已提出補償條件,但雙方依舊存在「巨大隔閡」。
大陸是蘋果在美國以外的最大市場,蘋果原本聲稱iPad大陸商標權已到手。在平板電腦iPad和智慧型手機iPhone等產品需求暴增帶動下,蘋果上季在大陸營收成長兩倍,來到79億美元。
唯冠已聲請破產,在港掛牌股票自2010年起停牌,但這家顯示器製造商仍在其他大陸法院另行興訟,並向中國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申訴,主張蘋果在大陸販售iPad的行為違反智慧財產權法。(譯者:中央社尹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