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10日電)台灣團結聯盟立委許忠信今天表示,為避免經營者惡意掏空導致債權人求償無門,他將推動公司法「揭開公司面紗」法律修正案,讓債權人可透過法院,對經營者進行求償。
許忠信上午舉行記者會,他以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掏空公司資金為例指出,現代的公司多為集團化經營,或僅有少數股東、小額資本,致有限責任遭濫用,若發生掏空、不法經營等弊端,債權人、投資人都求償無門。
他指出,為避免上述情形發生,他將仿英美法修正公司法,建立揭開公司面紗原則,集團經營明顯與資本不相稱,修法後授權法院繞過公司名義上的股東、資本,直接找出實際的經營者負責。
他說,幾年前王又曾以集團總管理處之名義,藉由中華商銀進行賤賣翊豐債權,違法超貸給德台、嘉食化與力長等公司,掏空公司資產總計達新台幣 427億元;王又曾躲在公司面紗之後,以詐欺不實行為惡意掏空公司資產,之後潛逃美國。
他表示,礙於現行公司法無揭開公司面紗相關條文,使得公司債權人求償無門,而只能以刑事詐欺、背信罪加以追究,顯有不足;因此他將推動公司法「揭開公司面紗」修正案,讓債權人可透過法院,對股東或幕後操縱公司之人進行求償,投資人的權益可望獲得更進一步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