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憂 投保協議反害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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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4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7日電)台灣團結聯盟秘書長林志嘉、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今天指出,兩岸正在談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呼籲馬政府不要簽「喪權辱國」條款,縱容中國掠奪台商。

林志嘉、高為邦召開記者會指出,現在正在協商的所謂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對台商和中方的民間糾紛,以及台商和中國政府的糾紛,都是採取「協調解決」,這點非常可笑。

高為邦說,如果明明是非法侵佔別人的財產,還去「協調」解決,那等於「不解決」,非法侵佔者被「除罪化」。

高為邦表示,「協調解決」另一個問題是讓對方漫天開價,有位台商在中國投資2000萬元人民幣被侵佔,結果對方從20萬元開始「協調」賠償金額,談了10年沒結果,最後在媒體披露後,加碼至50萬元,協調解決就是單方片面「喊價」,受害的台商完全只能接受或不接受,沒有談判的籌碼。

高為邦指出,過去台商還可以依中國法律要求處理,現在這個協議若簽下去,反而陷台商於危險,得不到法律應有的保障,這種簽法就是喪權辱國,當迫害台商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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