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井天博涉貪 遭雄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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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4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5日電)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被控偵辦一起禁藥案,以簽結結案換取不法所得新台幣數千萬元。雄檢今天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同案被告還包括井天博的妻子彭宗美、「白手套」前中國晨報記者黃益信、馬來西亞籍男子梁兆基及其新婚妻子孫雅惠。

起訴書說,井天博之前因購買幹細胞製劑而認識孫雅惠,井天博於民國98年間,因偵辦藥事法案件,查知孫女明知減肥咖啡含有禁藥成分,仍予以輸入,孫姓女子及梁姓男子為求獲得有利的案件處理結果,表態願提供井天博及黃益信參與投資他們在馬來西亞礦產開採機會。

孫女於是透過黃益信贈送井天博價值約6000美元的幹細胞製劑,向井天博示好。

井天博則於孫女所涉藥事法案件開庭前,透過黃益信指導孫女擬妥不實答辯方向,以淡化孫女在輸入禁藥案件的角色。

井天博夫妻隨後於去年3月間與黃益信前往馬來西亞旅遊兼勘查礦區,當時梁兆基主動調降簽約金,並表示,採礦前可先砍伐礦區土地上樹木販售牟利,保證獲利,若資金有所不足部分,他可出資先墊付。

井天博聽聞保證獲利的優惠投資條件後,即應允不再追訴孫女罪責,雙方達成合意,日後並由妻子彭宗美負責馬來西亞投資公司登記、業務聯繫等事宜。

井天博隨後於去年7月間,無視孫女自知減肥咖啡含有禁藥仍予以輸入供述,直接將案件簽結。

井天博另於去年2月間,利用擔任檢察官職務可查詢個人入出境資料職務之便,將他所查得他人個人資料及入出境資料交付予黃益信,方便黃益信處理所涉傷害案的和解事宜。

檢方說,井天博身為檢察官,竟違背職務收受賄賂,請求法院加重其刑。彭女是幫助犯請求法院減輕其刑。黃益信、孫女及梁兆基於偵查中自白犯行,並主動供述與案情有重要關係的待證事項及其他共犯犯罪事實,使檢察官得以追訴收賄正犯,請求法院分別依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井天博是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第22期結業,於74年10月奉派至雄檢擔任檢察官,因涉入本案今年1月21日起被羈押禁見迄今。

雄檢表示,井天博之前已依公務員懲戒法停職,因違法情節重大,另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監察院調查,即使井天博日後獲交保,全案審理期間仍不得申請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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