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香君台北23日電)前立委羅福助遭判刑4年定讞,明天上午將發監執行,但迄今仍失聯,台北地檢署為求慎重,今天開會進行沙盤推演、研擬各種方案,並盡「最後努力」透過各管道追查其行蹤。
羅福助因炒股等案遭判刑4年確定,有媒體報導他已潛逃出境,前往中國大陸等地藏匿。
檢方連日來指揮警調等單位,持續透過各種管道追查其行蹤;據指出,新店警分局分局長金浩明昨晚曾與羅福助的兒子羅明才聯繫,但羅明才未交代父親行蹤,並表示「執行時間還未到」。
檢方目前未掌握具體事證,認定羅福助已有逃亡之虞,因此仍未簽發拘票拘提。但為求慎重,北檢檢察長楊治宇下午召集執行科主任檢察官張介欽、代理襄閱主任檢察官李嘉明等人開會,對發監相關事宜進行沙盤推演,並研擬各方案因應,盡「最後的努力」指揮各單位追查羅福助行蹤。
由於羅福助未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明天若未在法定時間到案,檢察官將開出拘票,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由於拘提期限將視檢察官決定,因此若拘提不到,最快將在明天傍晚發布通緝,通緝時效到2030年12月。
羅福助迄今去向不明,能否順利入監引起外界關注,有檢方人士指出,美國等先進國家是只要一審判決被告有罪,法院就可羈押被告,但台灣是在判決定讞、收到卷宗後,才能以非強制手段對被告進行「公開監控」,且依法不能進行監聽等行動。有檢方人士認為,執行發監的配套法案應有討論及修法的空間。
羅福助因違反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等罪,3月28日遭最高法院判刑4年定讞,台北地檢署收到卷宗後已發出傳票,通知他4月24日上午到案發監執行。羅福助屆時應到北檢第二辦公室向執行科檢察官報到,經人別訊問後送往台北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