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日電)金管會表示,國寶人壽資金運用未確實建立利害關係人交易限制對象的總歸戶制度,並投資利害關係人股票,僅副總經理核決,未提報董事會決議等缺失,處新台幣180萬元罰鍰。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在民國99年對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國寶人壽資金運用,未確實建立及更新利害關係人交易限制對象的總歸戶制度資料,且投資利害關係人股票,僅由副總經理核決,未提報董事會決議。
另外,金管會表示,國寶人壽也新增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的交易,違反金管會96年裁處,限制國寶人壽不可新增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的其他交易,因此處180萬元罰鍰,並且1個月內檢討相關失職人員的責任。
金管會說,同時國寶人壽辦理團保保費收取作業,有在辦公場所的開放空間,擺放已蓋妥公司收費章的空白團體保險保費收據,未連續編號也未設簿控管使用情形,且未建立定期盤點自行查核制度,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