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20日訊】(中央社台北20日綜合報導)總統府釋出在兩前提下,總統馬英九樂意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肯定,並支持不詢答原則;在野黨團則說,不詢答的國情報告是逃避監督,沒有意義。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下午說,若在合乎憲法明定的方式與精神,且不混淆總統與行政院長權責分際前提下,馬總統樂意在立法院通過決議後,前往立法院國情報告。
部分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擔心馬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會遭在野黨杯葛或羞辱;立法院高層人士分析,馬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若在野黨對總統有不禮貌的行為,只會引起民眾同情馬總統,反而對馬總統有利。
至於馬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屆時是否會有民眾聚集在立法院周邊抗議,他說,即使有抗議民眾,也不至於危及馬總統的安全,何況馬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可能已是5月20日後,5月19日遊行應會紓解部分民怨。
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鴻池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根據憲法規定與精神,馬總統到國會發表國情報告,不論一問一答或綜合問答,都屬備詢形式,會混淆總統與行政院長角色分際及權責分工。
他說,一旦總統接受立委質詢,將形成總統「閣揆化」,違背憲法明定由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並備詢的精神;黨團立場是在合乎憲法精神、不安排詢答原則下,邀馬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
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也說,尊重總統的看法,若在野黨不願接受總統提出的前提,協商破裂就表決處理。
民主進步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請問總統憲法規定在哪裡?違背憲政倫理的哪一條規定?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機關,也是修憲機關,憲法規定總統到國會國情報告,請馬總統不要亂扯,只想逃避民意監督。
他說,如果馬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後就走,不接受詢答,乾脆到電視台講一講或在臉書(facebook)發表文章就好,憲法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都有規範總統到國會國情報告,不要打著協商名義,行逃避國會監督之實。
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說,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是立法院承襲國民大會代表的慣例,黨團希望馬總統互相尊重,提出善意回應,至少綜合補充報告,人民將會看待馬總統對這件事的態度。
台灣團結聯盟黨團總召許忠信表示,不接受總統府提出的條件,如果是這樣,不歡迎馬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