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8日電)醫師過勞職災不時發生,勞政衛生單位今天達成保障醫師職災權益等結論;醫師勞權團體要求,實習醫師也要納入勞基法,政府儘速提出「工時」定型化契約草案,保障白袍勞權。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召開「醫療保健服務業的醫師相關職災權益保障措施會議」,會後達成3項結論:醫師職災權益應受合理保障;醫師職災保障應併入適用勞動基準法進一步討論;醫師未適用勞基法前,由衛生署依據醫療相關法規、定型化契約及納入醫療評鑑等相關措施。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醫師雖未納入勞基法,但有納入勞保,醫師過勞死或過勞導致殘障,享有勞保職災給付。接下來衛生署會在今年底前,公布住院醫師的工時定型化契約草案。
石崇良說,現在住院醫師日夜輪班,每3天可休1天,若改按勞基法工時規定,工作時間僅為現行的1/4,住師醫師完成訓練的時間將多4倍,出師時間從3年延長12年,住院醫師也不樂見。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成員陳宥任指出,樂見衛生署提出醫師工時定型化契約;不過,衛生署去年4月提出構想,擺了1年沒有進展,希望趕快實施,不要再拖。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台灣醫療勞動正義暨病人安全促進聯盟、台灣醫學生聯合會等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指出,目前醫療院所經營困難,多數區域醫院主治醫師共體時艱,和住院醫師一樣值夜班、第一線照護病人,所有醫師,不分住院醫師和主治醫師,都應納入勞基法。
身為醫學生,陳宥任更主張,實習醫生也要納入勞基法,學生平安保險的意外傷害及事故給付,對於實習醫師在醫療場域所承受的職災風險,保障不足。101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