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分案廢除 台民眾可查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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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4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6日電)台最高法院行之有年的保密分案制度於今天正式走入歷史,改為一般分案。最高法院表示,今天即有1名民眾聲請查詢案件的主辦法官,預估兩個工作天後,以書面回覆給聲請人。

最高法院於3月13日修正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刪除「保密分案」相關規定後,本月9日召開民、刑事庭庭長、法官會議,修正「最高法院民、刑事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中與保密分案制度有關的條文,今天正式廢除保密分案。

最高法院今天也同步在網站上公布聲請表格,只要是訴訟法規定的案件當事人、被害人、告訴人、告發人、辯護人、輔佐人、訴訟代理人等訴訟關係人,都可上網下載書面表格且填寫資料後,以郵寄或親自送件的方式,聲請查詢主辦法官姓名。

最高法院表示,只要符合訴訟法規定的關係人,都有權利聲請,法院受理後,由書記官製作公文書,以書面回覆,民眾即可得知案件的承辦法官,使人民司法受益權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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