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廠火警奪4命 廠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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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4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5日電)新北市某麵包工廠陳姓負責人被控私接延長線,導致電線短路引發火警,不僅兒女遭濃煙嗆死,還導致2名鄰居命喪火窟。板橋地院日前依過失致死罪,判陳1年2月徒刑。

根據檢警調查,現年46歲的陳男從民國97年9月起在新北市新莊區經營一家麵包工廠,98年7月7日凌晨打烊後外出吃消夜時,工廠後方加蓋的鐵皮屋約在凌晨3時左右因電線走火引發火警。

由於鐵皮屋為麵包烘焙區,由木頭搭建、牆壁附著油漬,現場還堆放蛋糕盒等易燃物,火勢延燒後一發不可收拾,工廠竄出大量濃煙和火舌。

陳男9歲的兒子、8歲的女兒及莊姓同居女友,當時正在店家2樓住房睡覺,因室內密閉、排煙不良,當場被嗆到昏迷。消防人員獲報衝入火場救出3人,莊女一度命危,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2名孩童則回天乏術。

根據法院判決指出,這場大火也波及隔壁一家印刷裝訂廠。由於火勢猛烈竄燒,住在印刷廠的谷姓老夫婦來不及逃生,命喪火窟。

檢方偵辦時,陳男否認有過失,辯稱火災發生前電器都正常,且睡前都會注意電源是否關閉;但消防局勘查現場,發現起火處的電源配線有通電熔痕,研判是延長線短路引發火災,檢方將陳男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認定陳男私自配置電線線路、未隨時注意用電安全才釀成火災,審酌他事後否認犯行、且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陳男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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